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的内涵与实践路径研究
2018-03-28陈淑清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8年12期
王 辉,陈淑清
教师和学生是教学过程中的两大主要参与者,二者之间的地位、关系从古至今都受到学者的广泛重视。18世纪末19世纪初,以赫尔巴特为代表的“传统教育派”提倡通过教学来实现教育,注重教师的“教”,以教师中心;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杜威为代表的“现代教育派”提倡将教育的重心从教师、教材转移到儿童身上,强调“儿童中心”;20世纪80年代,顾明远先生提出教师与学生的“双主体”,经更深度的解读,到我们现在所熟知的“教师主导作用,学生主体地位”。由此可以看出师生在教学中的地位、关系与时代发展、社会现状、人们对教育观念理解密不可分。
近些年,教学论界关于“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提法比单独提“教师主导作用”或“学生主体地位”更向规律性认识靠近。毋庸置疑,当前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得到了社会的认同,但是经过实证访谈发现:一线教师对于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意涵、其在教学实践过程中的实施模式、双“主”如何在课堂中实现方法等方面都比较模糊。教学工作者如没有对上述问题的深入思考,则会导致对“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的曲解。
对“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的理解,既可以从社会学角度去考虑师生关系、也可以从哲学角度辩证看待主客体关系,还可以从教育学角度看教学的对象。但到目前为止缺乏清晰的表述,因此需要去思考“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的意涵(W hat)、为什么教师要主导&学生是主体(W h y)、如何促进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和学生主体地位的实现(H o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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