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背景下农民工与城市移民的储蓄率差异
2018-03-21毛盛志温兴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8年2期
关键词:差异
毛盛志 温兴祥 陈 杰
(1.西南财经大学 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四川 成都 611130;2.南京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一、引言
在过去的十多年里,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提升。就常住人口城镇化而言,其中很大一部分是通过农村居民向城镇地区的迁移而实现的。2016年,我国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7.35%,但如果按照户籍地的标准,城镇化率会降低16个百分点。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基本上就是农民工对城镇化率提高的贡献[1]。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出台,提出了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的目标。《规划》提出后,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却异常缓慢,大多数农民工仍然难以获得就业所在地的城市户口,从而难以实现户籍身份的转换成为城市永久移民[2]。在现行户籍制度下,我国城镇劳动力市场上的农民工具有短期迁移的特征,他们的乡城迁移将以回流农村而结束。就整个生命周期而言,农民工的乡城流动属于短期迁移。
农民工的乡城迁移之所以是短期的,是因为现行户籍制度对农民工在城市永久居住产生约束:第一,经济上的劣势。迁移到城市地区的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水平较低,同时城镇劳动力市场被户籍割裂,使得农民工在就业和收入方面相对于城市居民处于劣势。虽然都在城镇劳动力市场上,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在职业选择和收入上却存在显著的分割现象:农民工的就业大多数集中在建筑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3]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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