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的“儿童性”与“儿童感”
2018-03-07王海英
幼儿教育·教育教学版 2018年11期
王海英



当我们将幼儿园环境创设的视角从成人转向儿童时,儿童的逻辑、儿童的需要、儿童的审美、儿童的发展便成为环境审议和环境创设的核心元素。从儿童的视角来看,幼儿园环境应充满“儿童性”,彰显“儿童感”。这意味着幼儿园里有激发儿童探究欲望的各种游戏材料,有吸引儿童的各种游戏场地,有邀请儿童深度卷入的游戏伙伴,有挑战儿童心理极限的游戏情境。这里的老师是充满游戏精神的“大儿童”,这里到处吸引着儿童的眼睛、儿童的耳朵、儿童的鼻子、儿童的双手、儿童的双脚、儿童的大脑。总之,一个以儿童为本的幼儿园,儿童不仅“在那里”,而且被“看见”、被“看懂”。更为重要的是,儿童不仅能被成人看见、看懂,更能看见自己、感受到自己、看懂自己,进而看见同伴、感受到同伴、看懂同伴。
一、幼儿园环境要充满“儿童性”
所谓“儿童性”,从字面上来看,是指幼儿园环境要具有儿童特点,充满儿童气息;从学理上来看,是指幼儿园环境要遵循儿童认知特点,回应儿童多层次需要,满足儿童审美偏好,促进儿童社会交往。
1.幼儿园环境要遵循幼儿认知特点
幼儿的认知发展既具有年龄上的普遍性,也具有年龄上的特殊性。从普遍性角度来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出,幼儿的主要学习方式是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正是基于此,幼儿园的室内外环境才更要满足幼儿通过感知、操作、体验获取直接经验的需要。譬如,充满幼儿可理解的符号标记,有允许幼儿进行想象扮演的情境,有N面可以玩的墙(如涂鸦墙、植绒墙、磁铁墙、流水墙、种植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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