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美学与后现代舞蹈艺术
2018-01-23王松阳
南都学坛 2018年4期
王 松 阳
(南阳师范学院 音乐学院,河南 南阳 473061)
一、庄子的“天人合一”思想与后现代舞蹈艺术“物我两忘”的交融状态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天”是多义不确定的。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不同的学派那里有着不同的含义。道家的“天”是“自然”的代表。庄子曰:“人与天,一也。”即人与天是“一”,人与自然是一个整体,“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天人合一” 是庄子的宇宙观。“天人合一”不仅是一个哲学境界,也是一种审美意境和追求,其核心内涵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它是宇宙的一种本质的、原初的、真实的状态。庄子认为“天人合一”是要求人们以天为师,他称“大宗师”即“道”,“道法自然”,要学习天“自然”“无为”的本性;“天地固有常矣,日月固有明矣,星辰固有列矣,禽兽固有群矣,林木固有立矣”(《庄子·天道》)[1]479。“天人合一” 就是人不应该破坏自然万物的天然本性,保持天地万物的本质和原始状态。庄子的这一“去人存天”的美学思想,就是强调要进入一种自由的审美境界,这在“庄子”的“庖丁解牛”“解衣般礴”等寓言故事中有充分体现。
刘梦溪先生在《庄子与现代和后现代》中说:“老子解决的是‘天人’问题,孔子解决的是‘人人’问题,庄子解决的是‘人我’问题。‘人人’关系,受制于社会变迁,故入学多变。‘天人’关乎两个意志的对抗,解决起来至难。惟‘人我’一环,开启钥匙掌握在自己手中。”[2]人站在自然的对立面,把天人关系变成了对立关系。主、客之分产生自我意识,是“有我之境”,超越了主、客之分的“天人合一”,则是“忘我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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