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与民俗学研究
2018-01-23康丽
康丽
作为研究概念,性别最早被用于解释人类社会的性别结构现状。在这种解释过程中,性别被框定为兼具自然与文化基础的二元结构:既包括指向解剖学意义上两性区别的生理性别(Sex),又包括强调社会、历史与政治对两性认同具有建构作用的社会性别(Gender)。
在性和性别研究领域,从20世纪中期开始,便有了关于生理决定论与社会建构论的论争。随着女性主义研究与实践的推进,社会建构论逐渐占据了论争的上风。从存在主义女性主义的代表人物西蒙娜•德•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在1949年出版的《第二性》中,强调了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差异化的生产本质开始,性别的社会建构性逐渐得到学界的认同。到1975年,美国人类学家、激进女性主义流派的代表人之一盖尔•卢宾(Gayle Rubin)在《女人交易:性的“政治经济学”初探》一文中,用社会建构论强有力地诠释了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的关联。她提出“性/社会性别体系”(sex/gender system)的概念,用以解答造成人类社会历史文化建构中女性缺席和匿名这一社会现实普遍存在的原因,即“使女性从属于男性,变成一个受压迫的女人的关系,是与经济政治制度密切相关的、有自身运作机制的一种人类社会制度。这种社会制度将生物的性转化为人类活动的产品的一整套组织安排,这些转变的性需求在这套组织安排中得到满足。”①[美]盖尔•卢宾(Gail Rubin):《女人交易——性的“政治经济学”初探》,王政、杜芳琴主编,《社会性别研究选译》,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第23—24页。随着女性主义对性别的生物决定论的批判,性别逐渐被诠释为建立在个体生理差异基础上的,由语言、交流、符号和教育等文化因素构成的判断个体性别身份的社会标准与规范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