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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探究

2018-01-03刘武华

南方农业·下旬 2018年9期
关键词:新邵县构建

刘武华

摘 要 目前,现代农业的产业化需求及农业现代化逐渐推进,但原有的农业经营体系没有与时俱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势在必行。基于此,对新邵县农业经营体系的调查研究,发现目前存在土地流转难、经营规模小、服务体系不健全等诸多问题,进而提出了现阶段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邵县

中图分类号:F323.4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8.27.044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来,构建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成为了重中之重。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发展现代农业和实现“四化同步”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农村正发生深刻变化,农业经营方式面临诸多新挑战,土地流转难、经营规模小、劳动力老龄化、组织化程度低、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突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突破制约农业经营的瓶颈障碍,有效解决明天“耕地谁来种”“畜禽怎样养”“农业靠谁兴”等问题,是应对当前农业经营方式面临新挑战的有效举措,对于发展现代农业和促进农业农村经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立足邵阳市新邵县实际,探索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1 新邵县农业经营体系现状分析

作为邵阳市传统农业的典型代表,新邵县为全省产粮大县、生猪调出大县之一,该县位于湖南中部,辖15个乡镇、679个行政村,总人口83.01万人(其中乡村人口48.24万人),拥有耕地面积3.87万公顷。种植业适种范围广泛,水稻、生猪、蔬菜、药材、精品水果是传统优势产业,农作物复种指数较高(208%~210%)。常年农作种植面积8.6万公顷左右,其中粮食作物种植面积62万公顷、蔬菜种植面积1.1万公顷。主要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近年来,新邵县通过转包、出租、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引导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催生了一大批专业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生产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显著提高。

1.1 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蓬勃发展

近年来,新邵县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和各类专业大户,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初步形成了以特色农产品为主的特色种植、养殖以及种养结合等多种经营模式。据统计,截至2017年,全县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达到1 000多户。种植面积2 hm2以上433户,其中水稻217户、水果163户、蔬菜32户、中药材21户;养殖大户(含种养结合)568户,其中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336户,牛存栏20头以上的46户,存栏羊30只以上的

79户,出栏家禽500羽以上的户有32户,养鱼水域面积6.66 hm2以上的75户。以水稻生产来看,专业大户购置了拖拉机、催芽机、插秧机、收割机、机动喷雾机、无人机和稻谷烘干机等设施装备,农业机械化程度较高,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对于发展粮食生产、遏制耕地抛荒发挥了积极作用。

1.2 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壮大

新邵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刚刚起步,农民组织化程度还不高,但农民入社的热情很高,发展势头很好。目前,全县已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882家,涵盖粮食、水果、蔬菜、水产、畜禽及农机服务、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等方面。总的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特有的民办性、合作性和专业性等优势,将分散农户进行有机联合,通过有序、有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降低了生产和交易成本,增加了社员收入,有力地促进了区域主导产业的发展,解决了“政府部门包不了、村级集体统不了、农民单家独户办不了”的问题。

1.3 农业企业稳定发展

新邵县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地方特色产业,采取贷款贴息、奖励扶持等政策措施,有序引导工商资本、社会资金投资农业,促进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化发展,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产业化经营比重占全县农业经济的65%以上,初步形成了以粮食、畜禽、水产、中药材等生产加工的产业集群。截至2017年末,全县拥有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452家,其中国家级及省级龙头企业5家,市级龙头企业17家,实现销售收入67亿元,实现利税5.72亿元。

1.4 农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近年来,新邵县积极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以农技、农机、植保、动防、农资服务为主的市场化专业化服务组织,鼓励开展耕、种、收、加工、销售的全程服务。目前,全县专业化服务组织达到136个、从业人员1 262人,其中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组织16个、有高效喷雾器械1 052台套,服务面积达到

9 600 hm2;农机服务组织33个,有大型农机具232台套,服务面积11 600 hm2。市场化、专业化的服务,有效缓解了农业生产中缺劳力、缺技术、缺信息等难题,并且大幅减少了农业生产成本、降低了农业生产风险、加快了农业科技转化,让广大农民逐步告别过去“披星戴月”“脸朝黄土背朝天”的耕作模式,取而代之的是轻简栽培、机械栽培,逐步实现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2 新邵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以新邵县实际来看,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四难一缺”,即土地流转难、发展壮大难、规范管理难、资金筹措难、服务保障缺。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2.1 土地流转不畅

新邵县人均耕地不足467 m2,受“种田保口粮”的传统观念影响,农民恋地情结较重,不愿流转或者不愿签订长期合同,导致土地流转规模小。当前土地流转问题存在“两怕”,即怕失地、怕失业,农民担心土地流转而失去承包地,导致失业;“两化”,即承包土地分散化、细碎化,不便于机械化作业;“两少”,即土地长期流转的少、土地收益少,土地流转不畅制约了农业经营规模化进程。

2.2 经营规模不大

新邵县现有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虽然总量可观、种类齐全,但规模档次普遍不高,真正上规模、具备带动能力的企业少,规范化运作的专业合作社少,科技型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更少。龙头企业普遍存在着生产基地面积不大、产业链条不长、深加工能力不足等问题;合作社的组织管理上相对松散,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强,与社员之间的利益分配不够明晰,管理水平、加工能力、交易方式、从业人员素质等有待完善;种养大户文化基础差,技术水平普遍低,市场风险意识差。诸如此类的等等问题限制了农业经营规模。

2.3 经营管理不规范

新邵县企农、社农关系大部分仍然是产品买卖关系、劳动雇佣关系,形成股份合作的利益联结关系相对较少,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利益机制。一些企业、合作社存在运作不规范、制度不健全、决策不民主等问题,自身盈利和发展能力有限、吸收社员的动力不足,加之农民素质普遍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企业与农户之间签订合同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不够,一旦市场价格高于企业收购价格,农民则选择违约销售,损害了企业利益[1]。

2.4 政策环境有待优化

1)中央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但新邵县缺少切实可行、推动有力的实施细则,政策措施的操作性不强、针对性不明。尤其是资金扶持方面,由于农业生产回收慢、经营主体缺乏有效抵押物,因此经营主体往往很难获得信贷支持,融资困难、资金周转不灵,这就直接影響了农业经营主体的扩大再生产。2)国家现行的一系列补贴政策,包括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双季稻补贴等,其出发点是鼓励粮食生产,但从实际来看,农民不种粮食、耕地抛荒甚至占用农田建房以后,仍可按计税面积补贴,而种粮大户从农民手中流转土地后拿不到实际种植粮食补贴,这些政策不仅没有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反而逆向刺激农民不愿转出土地,造成农村土地流转不畅,农业经营主体获得集中连片、相对稳定的流转土地难度加大,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规模化经营。

2.5 社会化服务滞后

目前,新邵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仍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政策扶持力度不大、运行管理欠规范、服务模式单一,加之农民主动接受服务的积极性不高,大多依赖传统经验和习惯等,这些都制约着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壮大。现有专业服务组织总量少、层次低,其服务能力还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民和农业发展的要求,建设市场化、专业化的服务体系势在必行。

3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3.1 规范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规模化经营,必须重视和解决土地流转问题。建议在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支持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集中,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土地流转后必然有部分农民失去耕作土地的情况,需要政府制定统一的补偿政策、农民安置政策及就业渠道,应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2]。同时,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加强政策咨询、合同签订、价格评估等服务,妥善处理土地流转矛盾纠纷,推动有序流转,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3.2 创新扶持机制,优化发展环境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需要政府引导和扶持,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有明确的支持措施,尤其要突出农业补贴、土地流转、农村融资和农业保险等方面的支持。1)根据实际种植面积发放农业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规模经营补贴的发放方式,应由过去的补贴到户转变为补贴到面积,从而体现补贴的指向性和精准性。2)制订土地流转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鼓励农民将土地折价入股,让更多农户分享产业红利。建议政府出台政策措施,对流转规模大、程序规范、带动能力强的经营主体给予扶持。3)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方式。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业机械设备、土地经营权和农户订单等抵押贷款,适当提高抵押率。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组建财政出资的农业担保公司,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3]。4)完善农业保险理赔机制。适度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赔偿额度,简化申报核实手续,提高理赔效率,放大保险功能,让新型经营主体无后顾之忧[4]。

3.3 引导规范运行,增添发展活力

切实提高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是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目前生产规模不大、管理水平不高、引领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建议在政策扶持、规范引导、扩大规模、提升凝聚力方面做文章。1)加大政策扶持。全县应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对于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登记注册、项目规划、税收优惠方面给予扶持。2)加强规范引导。按照市场经济法规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引导经营主体规范运行、科学管理,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3)提升规模档次。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逐步形成“市场连企业、企业连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发展格局,培育更多上规模的经营主体。4)形成利益联结机制。稳定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之间的购销关系和利益联结关系,推动各类经营主体按产业链进行整合,采取资金、技术、土地等多种入股方式,探索保底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的收益分配制度,真正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从而形成经营主体协同发展的联结机制。

3.4 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化服务体系。1)引导公共服务机构转变职能,逐步从经营性领域退出,在具有较强公益性、外部性、基础性的领域开展服务。就政府主体而言,要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在全县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2)积极培育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并使之成为为未来提供社会化服务的主力军[5]。大力扶持以农机专业合作社、病虫害专业化防治为代表的服务组织,加快发展跨区作业、代耕代种、土地托管、订单作业、农机作业和专业化防治等服务模式。3)搭建农业信息平台,综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面、及时、权威的信息服务,引导经营者准确分析把握市场动态。4)培养农村复合型经营人才。利用好新型农民培训项目,传授先进的农业技术和农业管理知识,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致富带头人。

参考文献:

[1] 邓基科,王涛.关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思考[J].农村财政与财务,2013(6):25-26.

[2] 颜士波,陈丹,杨洪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促进江苏农业现代化[J].中国农技推广,2014(5):8-9.

[3] 刘勇.江西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J].地方治理研究,2014,16(1):55-57.

[4] 施爱枝.太湖县注重发展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J].中国农技推广,2014(5):10-11.

[5] 赵海.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涵义及其构建[J].农村工作通讯,2013(1):48-50.

(责任编辑:刘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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