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诲葛延之》对作文教学的启示
2017-12-29李世川
语文教学之友 2017年12期
关键词:作文教学
摘要:《东坡诲葛延之》一文对作文教学有重要启示。在作文教学中,既要重视对学生作文“炼意”的训练;也要重视对学生作文“用事”的训练。“意”是作文的灵魂,“事”是作文的体魄。“意”与“事”的完美融合,是作文的核心要求,因而也是作文教学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作文教学;炼意;用事
洪迈《容斋随笔·东坡诲葛延之》记载了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说苏东坡在被贬到儋州之后,当时,江阴有个人叫葛延之,他不辞劳苦、跋山涉水到万里之遥的海南去探望苏东坡,并在那里停留了一个月左右。在这期间,葛延之曾向苏东坡拜求为文之道,苏东坡便这样教诲他:
儋州虽数百家之聚,而州人之所须,取之市而足,然不可徒得也,必有一物以摄之,然后为已用,所谓一物者,钱是也。作文亦然,天下之事散在经、子、史中,不可徒使,必得一物以摄之,然后为己用。所谓一物者,意是也。不得钱不可以取物,不得意不可以用事,此作文之要也。[1]
葛延之对苏东坡的这番教诲怀有深深的敬意,把它书写在自己的绅带上,不时思索参悟。
在这里,苏东坡打了一个巧妙的比方,对写文章这种在常人看来是要求极高、操作极难的事,作了一个精彩的描述。他说,像儋州这样的僻陋之地,人烟稀少、物产匮乏,但是老百姓所需求的东西在集市上还可以求得到,只是需要钱而已。写文章就像求东西一样,不能随便胡抓乱取,需要有“意”来主宰,这才是为文之要。
的确,苏东坡先生的这番话语,道出了为文的精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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