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风格对等在中国古典诗歌英译中的重要性
2017-12-05程永涛
新西部·中旬刊 2017年9期
关键词:风格
【摘 要】 风格对等是译者翻译诗歌过程中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评价诗歌翻译质量的标准之一。本文以《三字经》首篇为例,在分析诗歌风格可译性基础上,探讨风格对等作为评价诗歌翻译标准的可行性及重要性。
【关键词】 风格;可译性;风格对等;诗歌翻译
一、风格对等的可行性
在传统的文艺理论中,风格的论述一般为印象式术语,如“庄重”、“辛辣”等。现代语言学的发展为风格的具化提供了理据,风格符号的可分析性决定了风格的可译性。刘宓庆认为“风格既然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素质,那就应当可以见诸于‘形,表现为风格体系”,并将风格符号体系分为“形式标记和非形式标记”。形式标记包括语言的各个层面如音系、语域、句法、词语、章法和修辞六个方面,非形式标记包括表现法、作品的格调、作家的精神气质和接受者因素四个方面。(刘宓庆,1990:1-4)大多数风格标记是可以转换的,风格对等并非直接的“形对形”或“意对意”的直接对等,而是译文的风格“恰如其分”的适应于原文风格。对于大部分文学作品并不要求达到形式对等,但对于诗歌,形式对等是有必要的,因为诗歌的形式承载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形是意的载体,“形神兼备”的翻译才是成功的翻译。
“风格”一词在英汉双语中皆为既抽象又具体的概念。汉语的风格既指人或物留给人的印象,也指人或物的具体特征。英语的风格“style”来源于古罗马的“stylus”, 是一种尖头的铁笔,指驾驭铁笔写字的能力,后来就演变成作家的写作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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