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宗教:名异而质同
2017-11-24屈庆勇
青年文学家 2017年30期
关键词:以人为本
屈庆勇
摘 要:文学和宗教都是以人为本,两者在诸多方面是互通的,平衡人的心灵,为人类的灵魂提供皈依之处。宗教经典本身就是文学作品。在后现代,文学再次转向宗教。宗教意识是判断艺术价值的重要标准。文学与宗教,名称虽异,而功用、本质则是同一的。
关键词:文学;宗教;以人为本;同一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30--01
一、文学与宗教的同一
文学是作家创造性的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表现其内心情感、心灵世界的艺术,以人为本。宗教亦以人为本,如在《大方广佛华严经》卷第五十一如来出现品第三十七之二中记载:“尔时,如来以无障碍清净智眼,普观法界一切众生而作是言:奇哉!奇哉!此诸众生云何具有如来智慧,愚痴迷惑,不知不见?我当教以圣道,令其永离妄想执著,自于身中得见如来广大智慧与佛无异”。再如,《圣经》旧约创世记二:“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的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可见,人佛(神)同气,宗教亦以“人”为本。文学作品和宗教经籍亦皆是采用形象运思,凭借联想、想象等创设或再现一个个异于现实的世界、图景,从而获得潜移情感、心智,触动灵魂的目的,两者在实质、运思模式、最终价值等诸方面是相通的。
柏拉图认为诗人靠神灵附身而创作。弗里德里希·施莱格尔认为诗歌是上帝永恒创造的一部分,借助尘世凡物朦胧地影射高层次的、神域的光耀,最终目的皈向上帝,融于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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