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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问题与对策

2017-11-14黄倩晅

中国经贸 2017年21期
关键词:信息披露上市公司

黄倩晅

【摘 要】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经营情况以做出正确投资决策的重要途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可靠、充分对证券市场发展至关重要。我国自沪深证券交易所建立以来,各级证券监管机构就着手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逐步强化和规范信息披露的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当前上市公司仍然存在诸多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使得投资者无法获取完善的信息,从而无法做出正确的决策。本文在分析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基础上,深入探讨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违规问题及其原因,并针对性的提出了改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信息披露违规

一、引言

通过对近几年来沪深交易所中公布的上市公司相关信息的统计,可以知道我国上市证券的数量在逐渐增加,为大家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渠道,而作为让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甚至政府监管机构了解上市公司基本财务情况从而做出正确决策工具——信息披露,于社会而言,它可以反映社会资源的分配状况;于投资者而言,它可以让投资者清楚明白该上市公司是否有投资价值,充分的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与公司本身而言,它可以让公司管理层完全了解本公司的资金运作情况,合理利用資金,促进公司发展。从这种种方面来看,上市公司对信息的披露对各方面都有着很重要的影响,而这种影响的好坏取决于信息披露质量的高低,即公司是否真实、完整的对本公司的会计信息进行披露。

针对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诸多违规问题,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推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对我国的经济建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深远的意义。

二、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问题分析

2015年度中国证监会稽查执法情况通报:证监会对信息披露违规及证券期货服务机构违法违规立案调查共计61起,占比18%,同比增长53 %。2016年上半年,IPO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33起,增长明显。具体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是资本市场的基石,也是资本市场稳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有些公司为了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申请上市所规定的条件以便可以成功申请上市或者为了消除可能致使公司无法上市的威胁等原因,采取各种手段来修饰公司的会计信息。有些公司围绕着有关部门制定的新股发行,再融资,保持上市资格等刚性指标,进行虚假陈述:

(1)人为地提高账面利润,选用不恰当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核算,刻意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公然违背会计法律法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速动比率和流动比率等财务指标,却极大的损害了信息的真实可靠性。

(2)为了能便于募集款项,采取各种违法乱纪手段,不顾法律的约束披露虚假的无效的具有误导性指向的信息。

(3)为了避免亏损或达到净资产收益及格线,调节利润或是采用不当账务处理手段操作,导致财务会计报表中数据不真实。

(4)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时利用各种手段和法律漏洞打擦边球,使财务会计报表丧失了其应有的导向意义和价值。

(5)一些虽已上市但持续亏损的公司则是私自提高配股的价格以满足配股或者增发新股的条件,从而达到从证券市场上募集更多资金的目的。

2.信息披露不及时

上市公司向社会披露的报告主要有两种: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其中定期报告包括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已能够做到在规定时间内披露中期或年度业绩报告。但临时披露就不尽然是这样,比如有关公司重要事项的即时披露。有些上市公司经常根据自身利益决定披露重大事项的时间,公司往往会将其中有利于本公司的会计信息及时披露,而将其中不利于本公司的会计信息推后披露,同时造成披露时间前少后多,前松后紧。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致使一些会计信息不能及时被披露出来。

通过对深圳交易所公布的上市公司信息中“处罚与处分记录”的详细资料进行查阅,可以发现我国上市公司违规行为中披露不及时的现象最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权益拟发生重大变动时未及时披露、持续与同一人发生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构成财务资助行为时未及时披露和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未及时披露等。

会计信息不及时披露导致了证券市场信息传导机制的低有效性和降低了证券交易的公平性,使幕后操纵行为更加猖狂。另外,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将增加广大中小投资者决策的不确定性,导致投资者不能理性地对投资目标进行估价并做出最佳的决策。

3.信息披露不充分

在我国,证监会要求披露的财务信息较多,而非财务信息较少。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原则要求上市公司依法对外公开内容详细的财务报表以及真实发生的重大事项。

财务信息的披露具有一定的时滞性,不能全面反映有利于企业价值评估的所有重要因素。事实上,我国上市公司中大多存在会计信息披露不对称、具体内容不充分的问题,主要包括:经营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未充分披露;偿债能力未充分披露和重大遗漏;子公司和分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充分;预测性财务信息的披露有待规范;对于关联交易及关联方往来不披露或少披露。例如长期股权投资的上市公司由于新业务模型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方法的选择造成信息披露不足,从而影响企业在进行兼并以及合并、收入确认、股票回购交易等经营活动时财务报表的可理解性和可比性。而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对一些重大事项的披露也不够完整、随意性较大,甚至变更已披露的投资事项。一些母公司剥离部分资产发起成立上市公司,但未对其经营业务的部分资产产权以及权属状况充分披露,从而导致拥有资产产权的母公司出售或租赁相关产权获取大额资金。

4.信息披露不规范

信息披露的不规范主要指未按照信息披露的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披露相关内容的详细信息。通过证监会、银监会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范和国家财政部门专门发布的一个公众股份公司的信息披露规则,明确规定信息披露财务报表内容格式以及正式信息发布的规范场合、时间等。但仍然有一些上市公司存在财务报表项目分类不恰当、非财务信息披露随意且详略失当、内部控制评价信息披露不规范的问题,主要原因还在于规则的缺失不完善。endprint

企业信息披露不规范、缺乏严肃性,财务报表格式不准确,可能会导致:

(1)诸如利润分配中期类的报告过于简略,无法进行财务分析。

(2)缺乏对会计科目性质的理解,上市公司在分类交易中将持有的浮动收益金融产品,归类为持有到期投资或现金等价物。

(3)部分公司的财务报告中不按规定提供上年同期相关的重要数据,对与公司相关的市场竞争变化、通货膨胀、利率汇率变化、营销策略、宏观产业政策对企业的影响等信息披露不完全、不按照规范披露。非财务信息披露细节的差异也体现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不规范,不利于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利用。

三、改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问题的对策措施

企业信息披露违规主要是由于其公开的信息存在虚假内容,容易引起信息不对称从而导致存在道德风险问题。因此,要解决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问题,就是要最大限度的规范所披露信息的完整、真实、准确与及时。针对上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所存在的违规问题,改进信息披露违规的对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完善信息披露管理

如今,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要的监管机构是证监会、财政部及相关机构,在监管制度上仍然需要加强和完善,通过各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合作从而形成一套合理合法的的信息披露程序。

(1)完善信息披露程序。从现行的《证劵法》《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披露细则》等相关法律制度条例来看,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完整度的关键在于完善信息披露程序。相关管理机构应提前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合法的详细时间、地点、场合与内容,并公开发布信息披露的操作指南,指导企业根据相关指南完成信息披露的程序步骤,特别要注意规定信息披露的最低范围标准,明确哪些是必须披露的信息。除此之外,如果上市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问题,通过相关法规进行惩罚和豁免以获得更多的法律经验,进一步的完善信息披露程序。

(2)完善机构信息共享合作。为完善信息披露的监管,相关机构之间需要合理的分配各项监管内容,共享信息资源,加强交流合作。在现今这个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建立一个信息共享的平台可以帮助相关机构之间内部信息共享和收集社会监督的意见反馈,更详尽的反映各上市企业信息披露存在问题,提高了整体的监管效率,避免了存在监管漏洞的问题。

2.在公司内部建立一個比较系统性的控制体系

解决信息披露违规问题应当从外部监管和内部控制两个方面着手,披露的信息主要来源于企业内部,因此建立一个比较系统的控制体系是治理问题的关键。

(1)根据《会计法》《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相关部门与管理人员进行道德教育和内部自律。树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者的风险管理意识,相关内审人员要对虚假信息的披露承担相应责任,从而提高内部信息控制的效率和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完整度。

(2)针对内部控制的具体内容建立内部的监督体系,相关监管人员要独立于企业内部的管理工作人员,保障信息披露的监督部门的独立性,有利于在不受管理层控制的情况下执行工作。具体来说,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应按照企业制度要求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体系的作用,落实内部监管部门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建设,增强信息披露的可信度。而公司管理层季度性的对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适时适当的做出改善,不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效率,系统的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的控制体系。

3.加大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

加大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主要是加强行政监管和自律监管的协调性,避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漏网违规问题。证监会、财政部作为主要的政府监管机构,根据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披露细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等,严格监督企业是否认真完整的披露相关信息,高度要求上市公司保证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如果出现蓄意造假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发生,相关部门要及时制止并做出相应的惩罚措施加以纠正与警醒其他上市企业。在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和监督的基础上,合理引入非政府组织或行业组织等社会监管力量,完善证券与市场法律责任体系。同时,将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相结合,细化会计各项信息披露,披露的信息不能仅仅依靠精算的假设,还应该对这些精算假设和细微的调整做出敏感性分析并加以披露。

参考文献:

[1]孙箐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及其自律监管[J].中国市场,2015(36):32-34.

[2]伍子卿.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及建议[J].经营与管理,2016(10):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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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毛洪涛、吉利.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理论研究评估——兼论构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理论框架[J].会计研究,2005(9):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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