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中要正确处理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的关系
2017-10-21潘永亮薛砚起
学校教育研究 2017年6期
潘永亮 薛砚起
《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课程基本理念中明确指出:“教学活动是师生积极参与、交往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有效的教学活动是学生学与教师教的统一,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数学教师要充分认识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地位的意义,在教学活动中正确处理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的关系,有效发挥二者的作用
一、 深刻理解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的内涵
有效的教学活动是学生学与教师教的统一。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并不意味着教师主导性的减弱,而是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教师从一个单纯的知识传授者转变成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
一是作为组织者的教师,要准确把握每次教学活动教学内容的数学实质,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教学目标,选择适当的教学方式,设计好教学方案。教学方式的选择要注意培养学生的兴趣,问题情景的创设要从学生的兴趣出发、从知识形成的过程出发,为教学活动的实施打好基础。
二是教师的引导作用体现在教学活动中,设计恰当的问题,使学生都能进入问题的情景之中,引导每一个学生积极思考、讨论、交流。在学生遇到疑难问题时,通过教师恰当的点拨,为学生解决困难打开思路。
三是教师与学生的合作,主要体现出教师要以平等、尊重的姿态参与教学活动。建立一个平等和谐的、相互交往的数学学习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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