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
2017-10-21张干贞
教育周报·教研版 2017年9期
张干贞
管理意识是指担任领导管理工作的人,在其地位、处境及行为规则的制约下所产生的自觉的心理活动。管理活动的本质特征在于它的目的性,从一定意义上说,管理实践正是管理者意志行动的结果。园长是幼儿园管理的核心领导者,要教育全园教职工认真对待安全这项工作。下面就如何做好园长工作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园长要具有先进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幼儿园管理中必须树立法制意识——学法、守法、护法。近几年幼儿园幼儿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并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如果园长没有法制意识,甚至把个人的意志和权威置于法制之上,会给幼儿园、家长、孩子和社会造成极大的损失。所以园长管理不能单凭经验从事管理,而必须时时、处处、事事都体现法律意识,做到心中有法,办事依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幼儿园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所以,作为新时期的园长,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必不可少。
二、园长要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是确保正常教养工作秩序、明确全体教职员工职责的依据。幼儿园的安全规章制度要细,责任要明,措施要可行,这三者缺一不可。否则有制度而无相应的责任人,就可能出现遇事相互推诿的现象;有制度而无具体的措施,制度就无法落到实处;有措施及有相关责任人而无制度,一旦出现意外事件,会无“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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