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行业县级局(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委派制的实施及运行优化探析
2017-10-14王海峰
神州·中旬刊 2017年9期
关键词:会计管理
王海峰
摘要:论文结合临沂市局(公司)对县区局(分公司)实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的现实经验,对其在推行中的制约因素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委派制度,优化委派制的路径设计和适配机制,以内控驱动财务负责人委派制等方面提出了新对策。
关键词:会计委派制;财务监督;会计管理
企业集团会计委派制,是指由集团(总公司、母公司)向下属企业或子公司委派会计人员(如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等),对被委派的会计人员一般由集团进行直接管理的会计委派形式。委派的县区局(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组织人事关系、工资福利由集团负责,以保持会计人员的独立性。临沂市局(公司)自2010年试行县级局(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委派财务负责人接受市局(公司)和直属单位的双重领导,通过赋予财务负责人相对独立的地位,在财务环节建立权力约束制度,保证了会计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有利于从源头上堵住管理上的漏洞,对促进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会计监督和会计治理、推动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实施会计委派制的必要性
1.1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会计委派制
县级局(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实际上就是一种委托与代理关系。委派制的目的是让执行监督的财务负责人与被监督的直属单位分离,不存在人事及经济利益关系,通过赋予会计人员相对独立的监督地位,这样财务负责人可依据《会计法》赋予的权力,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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