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目标巧引导
2017-09-30胡玫瑰
湖北教育·教育教学 2017年9期
胡玫瑰
教学目标是教学目的的具体表述,是课堂教学的方向。课堂中,师生围绕具体、明确、适当的目标开展活动,教学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具体、明确”不需细述,本文主要以人教版课标实验教材四年级下册的《渔歌子》为例,谈谈如何制订出适当的第二学段古诗教学目标,以及如何根据目标落实教学。
一、制订目标要细化
确定适当的教学目标既是教学设计的起点,又是教学的归宿。要让一节课的教学目标适当,一般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细化。
1.基于课程标准
课程标准是对学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应该知道什么和能做什么的界定和表述,反映了国家对学生学习结果的期望。因此,只有从课程标准的学段目标出发,才能准确把握教学目标的基本内涵。2011年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标”)对第二学段古诗教学的要求有三条:(1)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2)诵读优秀诗文,注意在诵读过程中体验情感,展开想象,领悟诗文大意;(3)背诵优秀诗文50篇(段)。
从中可以看出,第二学段的古诗教学从会读诗文、体情悟意、背诵诗文等方面来设定,重点词语是“诵读、体验、想象、领悟”。其中,诵读既是目的也是方法,因为教学中我们一般通过诵读来达到体验情感、展开想象、领悟大意的目标。根据这样的分析,《渔歌子》的教学目标应该是:(1)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这首词;(2)在诵读的过程中体验情感,展开想象,领悟词的大意;(3)背诵这首词并积累其他优秀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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