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电视新闻采写点滴谈
2017-09-22陆建斌
进出口经理人 2017年9期
关键词:电视
陆建斌
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和群众对法律知识需求的日益提升,法制报道正成为时下各级各类媒体中的一匹“黑马”。 就电视台来说,央视推出了《第一线》、《天网》、《法治在线》等,云南电视台也有个《警方行动》,文山电视台有《文山警方》。作为一名与公安部门联系相对较多的县电视台记者,笔者对如何做好警方新闻报道也有些粗浅认识。
关键词:电视;新闻;采写
一、在权衡“可看性与社会性”时,要强调社会引导功能,避免庸俗负面描写
2008年5月,广南县公安局莲城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通信设施案件,犯罪嫌疑人是个父母离异的12岁少年。当时我们《广南警方》栏目某记者在这个案件的报道中,只停留在报道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和警方是怎样破获案件上,而对嫌疑人父母一直对他不理不睬才导致他这么小就走上犯罪道路的事实没有做更深入的采访和分析。这样单纯强调“警方新闻”可看性,却忽视了报道本身应该带给受众的社会引导和教育意义,不仅大大弱化了新闻报道积极的社会意义,而且将电视台栏目品位庸俗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对公安机关来说,电视台等媒体是把“双刃剑”,在群众对公安机关产生误解时,如果我们记者能够及时、准确地向群众传达正面信息,特别是理性地为群众分析问题,就能有效地减少对公安队伍形象的负面影响,有利于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反之则损害队伍形象,破坏警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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