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患者凶杀行为的危险因素
2017-08-24朱文礼尹良爽蒋克中曹斌陈金波蔡昌群梁可美王道金
朱文礼,尹良爽,蒋克中,曹斌,陈金波,蔡昌群,梁可美,王道金
·论著·
精神分裂症患者凶杀行为的危险因素
朱文礼,尹良爽,蒋克中,曹斌,陈金波,蔡昌群,梁可美,王道金
目的:探讨精神分裂症患者凶杀行为危险因素。方法:回顾性分析78例有凶杀行为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凶杀组)及同期574例无凶杀记录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非凶杀组)的人口学及临床资料,应用Logistic 回归方法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凶杀行为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结果:凶杀组首次发病年龄明显高于非凶杀组[(28.7±9.6)岁 vs (24.8±7.6)岁,t=4.136,P<0.001],受教育年限和总病程明显低于非凶杀组[(7.3±3.1)年 vs (9.6±3.0)年;t=6.227,P=0.001;(9.0±7.3)年 vs (11.2±9.2)年,t=-2.049,P<0.041];凶杀组男性、无伴侣、无业、农村居民、经济状况差、既往暴力行为、未规律服药及有被害妄想的比率明显高于非凶杀组(P<0.05或P<0.01);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既往暴力行为、经济状况差、无业、居住在农村、有被害妄想是精神分裂症患者凶杀行为的危险因素,而规律服药是保护性因素。结论:有凶杀行为精神分裂症患者具有发病晚、病程短、教育年限低的特点;对既往有暴力行为、经济状况差、无业、居住在农村、有被害妄想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应予以积极治疗及恢复期坚持用药。
精神分裂症; 凶杀行为; 危险因素
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具有突发性强、刑事责任难以追究、社会影响恶劣的特点。瑞士一项对48万人群长达38年的研究[1]显示,38年中24 297例确诊为精神分裂症,男性患者在发病1、2、5年内暴力犯罪率分别为3.5%、6.0%、10.7%;女性则分别为0.8%、1.5%、2.7%;约0.05%的犯罪会被定罪。凶杀是精神疾病患者最严重的肇事肇祸的犯罪行为。经本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本研究回顾性分析精神分裂症患者凶杀行为的危险因素。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凶杀组:选取2015年3月至2016年8月在安徽省监狱总院精神科住院和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78例,其中52例为安徽省监狱总医院的患者,有明确凶杀犯罪记录并经司法精神鉴定为限制刑事能力,26例为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治疗的患者,亦有明确凶杀犯罪记录并经司法精神鉴定为无刑事能力;入组者均符合《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CD-10)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