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裁判员制度的运行效果研究
——兼及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
2017-08-22周长军韩林均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17年3期
关键词:制度
周长军 韩林均*
日本裁判员制度的运行效果研究
——兼及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
周长军 韩林均*
日本裁判员制度是民众参与刑事案件审判的一种参审制度,由法官和裁判员共同决定案件事实认定和定罪量刑。目前日本裁判员参审案件的被告人数量较大,定罪率较高;裁判员的参审实质化效果好;裁判员参审案件的运作重心集中在庭前整理阶段;裁判员制度在公众中有广泛的认知度和支持度。借鉴与我国文化传统、司法环境较为相近的日本经验,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需要强化法院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确保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推行分类抽选,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均衡参审,满足实践的多样化需求;适当分离事实审与法律审,完善法官对人民陪审员评议案件的指导规则;改革人民陪审员的单一评价体系与奖惩机制,调动并增强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日本裁判员制度 人民陪审员制度 运行效果 评议机制 参审实质化
“在法的问题上并无真理可言,每个国家依照各自的传统自定制度与规范是适当的。但传统并非‘老一套’的同义词,很多改进可以在别人已有的经验中汲取源泉。”
——[法]勒内·达维德
引 言
近日,山东聊城于欢刺死辱母者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19岁的于欢在面对讨债者用极端污秽的语言和行为侮辱自己及其母亲且依靠外力救济无望的情况下,用水果刀乱刺讨债者,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的结果。……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