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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沈从文湘西书写的重要维度“祛妖魔化”

2017-08-18罗翠红吴道毅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17年7期
关键词:沈从文

罗翠红+吴道毅

内容摘要:长期以来,湘西少数民族在文化上受到严重的妖魔化,比如被等同于“苗蛮土匪”。苗族作家沈从文对这一现象表示出强烈不满,他的作品的一个重要书写维度,便是祛妖魔化,即消除强加在湘西少数民族身上的辱称与恶名,还原历史的本来面目,因此显示出重要意义。

关键词:沈从文 湘西书写 祛妖魔化

历史上,湘西一直被人当做蛮荒之地,湘西少数民族则被等同于“土匪”、“蛮族”等等,一句话,湘西被严重妖魔化了。正如有学者所指出:“历史记载及民间传说中的苗族人及其居住地湘西被严重妖魔化了,湘西成了落后、愚昧、恐怖、神秘的代名词,苗民则成了野蛮、土匪的同义词。”[1]作为湘西苗族作家,沈从文对于湘西被妖魔化这一现象表示极大不满,正如他所指出:“湘西人被称为苗蛮土匪,这是湘西人的羞辱,每个人都有滁除这羞辱的义务。”[2]基于此,他的湘西书写的一个重要维度便是祛妖魔化,即消除人们对湘西少数民族的诬蔑与误解。

一、祛“蛮”:洗雪湘西少数民族的耻辱称号

沈从文湘西书写祛妖魔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洗雪历代汉族统治者施加于湘西少数民族身上的“蛮族”称号。沈从文曾指出:“我们应当知道,湘西在过去某一时,是一例被人当作蛮族看待的。”[3]对此沈从文极为不满,并用文学作品来消解这一“蛮族”称号。

沈从文认为,湘西苗族、土家族等少数民族身上的所谓“蛮族”称号,并不是本民族固有的,而是中国历代统治者强加给他们的“恶名”。湘西少数民族人民虽然在物质生活方面相对贫困,但是他们却有着自身的生活方式和道德观念,正如沈从文所言:“这个地方的人格和道德,应当归入另一型范。”[4]较为典型的例子是他在《边城》中所展现的男女不以牛羊、金钱等虚名虚事为标准的爱情观。在作品中,由“车路”代表的父母做主这种普遍见于汉族地区的封建婚姻形态败给了由“马路”代表的以歌传情这种在苗族社会中一直保存并延续的原始婚恋形态, 而二佬宁可要“渡船”代表的“一个光人”也不要“碾坊”代表的丰厚嫁妆,表明买卖婚姻不敌情投意合。沈从文在苗汉两种不同的婚恋形态的比较中凸显了苗族思想文化的合理性,展现出湘西少数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正如凌宇所分析的那样,沈从文在他的作品中“通过普通山民平凡的人生情态及生命中所有哀乐, 突显湘西土著民族与外部世界虽异其趣却不失人之本性, 且长达千年的文化承传”[5]。

在沈从文看来,湘西少数民族之所以被称为“蛮族”是中国历代统治者对湘西少数民族进行剥削、压迫造成的。沈从文在《苗民问题》中指出:外来的统治者“认为必抑此扬彼,方能控制这个民苗混处的区域”,他们“对于湘西茫然无知”,没有“作过当前社会各方面的调查,也从不作过历史上民族性的分析”。从中不难看出,“蛮族”称号是历代汉族统治者为统治湘西而采取的政治手段。封建汉族统治者不仅在政治和军事上打压湘西少数民族,还从文化思想方面对他们进行控制,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和受教育权。对此,沈从文在《阿丽思中国游记》给予了更为有力的控诉:“所有的苗人,不让他有读书机会,不让他有作事机会,至于栖身于大市镇的机会也不许,只把他们赶到深山中去住……一面还得为国家纳粮,上捐”,“使他们觉得是苗子,不是人,应感谢的是过去一个时代的中国国家高等官吏,把这些东西当成异类,用了屠杀的血写在法律的上面”。对沈从文而言,湘西少数民族与其说是“蛮族”,不如说是被封建汉族统治者压迫而失去自身话语权的少数民族。

二、祛“匪”:还原湘西民众的真实品性

沈从文湘西书写祛妖魔化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消除把湘西民众等同于土匪的庸俗与错误观念。沈从文指出:“一般隔靴搔痒者惟以湘西为匪区,作匪又认为苗人最多,最残忍,这即或不是一种有意诬蔑,还是一种误解。”[6]沈从文对此极为不接受,并通过作品中的土匪形象来为其辩诬。

沈从文特别不赞同那种把湘西土匪等同杀人恶魔的危言耸听说法。对沈从文而言,湘西土匪从根本上讲并非是打家劫舍、嗜杀成性的恶魔,而是善良、本分、勤劳、守法的百姓,甚至具有慷慨好义,负气任侠的品性。沈从文不仅不认可外界对湘西土匪的看法,反而颇为欣赏湘西土匪身上所具有的扶危救难、重义尊人的精神,沈从文的大部分土匪题材的作品都体现了这一点。例如《男子须知》中宋家大妹妹本依据想象觉得“一个杀人放火无事不做的大王,必是比书上所形容那类恶人还可怕”,在婚后才真正了解到其本性驯善,“他什么事都能体贴,用极温柔驯善的颜色侍奉我,听我所说,为我去办一切的事”。可见,在沈从文眼中,所谓残暴并不是湘西土匪的真实面貌,相反,他们身上却闪烁着人性的光辉。散文《凤凰》里的湘西“龙头大哥”田三怒則是一名典型的侠士。他重情重义,为友报仇;他讲究礼节,会侧身在墙边为长辈或教学先生让路,见女人必低头而过,会尊敬地称做小生意的老妇人为伯母;他并非爱打架斗争,扰乱社会治安,而是乐于当和事佬,别人争吵他都会去调解,让大事变小;他并非习惯于打家劫舍,欺凌弱小,而是乐善好施,默默地周济逢丧事的孤寡。通过对湘西土匪的还原,沈从文展现出真实的土匪性情,表达出他对湘西民众坚实强悍灵魂的由衷欣赏,对人所应有的生命意识的强调。沈从文并非没有看到土匪们杀人放火的一面,并非片面地讲述土匪们的善心良意,他也写到了他们的犯罪记录,但是他“了解那些行为背后所隐伏的生命意识”,“且知道这些罪恶如何为社会所不容,却也如何培养着这个坚实强悍的灵魂”[7]。

与此同时,沈从文还极反对认为湘西人本身就有匪性的观点。他认为湘西人民之所以上山当土匪,是由于外来官吏对湘西民众的压榨,正如他在《沅陵的人》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匪多的原因,外来官吏苛索实为主因。”湘西的土匪本来是耕地劳作的农民,他们都是善良的百姓,愿意靠着土地靠着自己的双手来辛勤劳作,但是外来官吏搜刮过多,他们倚仗自身的权利和民众的纯良来恣意剥削,不让湘西人民好好生活下去。还有些本分良民被外来军人当成土匪草菅人命,湘西民众连基本的生存条件都被剥夺,他们走上山去是为了逃避这种不合理的制度,而不是意图谋财害命。这在《一个大王》里的大王刘云亭身上得到了有力的证明。刘云亭本来为人又怕事又怕官,是个本分良民,却被外来军人当成土匪胡乱枪决,侥幸逃过后只得上山当土匪。沈从文认为,如果不是外来统治者“过分勒索苛刻这类山中平民,他们大多数在现在中国人中,实在还是一种最勤苦,俭朴,能生产,而又奉公守法,极其可爱的善良公民”[9]。湘西土匪在沈从文的笔下不再是应该受到随意谴责的个体,而是理应予以赞赏和同情的群体。

三、释“巫”:揭示湘西女性的生存苦难

沈从文湘西书写祛妖魔化还有一个重要方面,那便是消除人们对诸如蛊妇、巫婆等受到社会严重挤压的“另类”湘西女性群体的误解。沈从文集中笔力在其散文《凤凰》中还原这些“另类”湘西女性的本来面目,并从现代心理学角度和社会因素方面来挖掘她们生存悲剧背后的深层原因,揭示她们的生存苦难。

沈从文非常不认同将这三类湘西女性当作恶毒害命者的看法。在大多数人眼中,蛊妇、巫婆以及落洞少女都被视为邪恶和霉运的代表,其中蛊妇就被不了解实情的人看做害人精,“神秘而恐怖”,“简直是个魔鬼”。许多人仅凭谣传便相信这些女性是祸患一般的存在,心术不正,会给他人带来灾难。在沈从文看来,这些女性更多的是普通女性,并没有歹毒的心肠,也没有特别的置人于死的能力,甚至心地纯美、感情丰富,她们却要承受周遭的误解而又无法言说。他强调蛊婆放蛊并非出于恶意,她们其实并没有特别的能力蛊人致命。对于巫婆,沈从文解释说:“凤凰情形不同于”“中国其他地方巫术的执行者”,多数人本人平时为人必极老实忠厚,没有欺世骗人之心。而落洞少女则都是性情纯和,聪明而美丽的女性,平时贞静自处,沉默寡言,情感热烈却并不外露。沈从文不仅看到了这些女性的善良,还揭示出她们的生存苦难,透过表面的现象深入了解到这“背后隐藏了动人的悲剧”。通过他作品中的描述可见,由于外界的传闻和人们的盲目轻信,很多放蛊妇人会受到处分,在私刑中死去。巫婆被人们认为是受神指定的代理人,她们不作巫就会受到惩罚。落洞少女被误解为神所爱,是无人愿意接回家中作媳妇的,末了终是一死。

除此之外,沈从文还揭示出这些“另类”湘西女性生存苦难背后的社会、文化根源,抨击了汉族封建礼教传入苗区后给这些女性造成的灾难。沈从文分析说:蛊妇、巫婆以及落洞少女“三者同源而异流,都源于人神错综,一种情绪被压抑后变态的发展”。蛊妇是因为穷苦寂寞造成的。蛊妇并非真的会放蛊,多是被人无端地怀疑,而一旦被怀疑成蛊妇,就会被人疏远,处于一种孤独受质疑遭非难的境况中。湘西巫婆的形成是地方习惯认为女子发狂病后只有行巫可以治疗,设坛近于迫不得已。她们本是情绪压抑后得不到发泄,执行巫术其实是一种诉说的途径,她们的工作还有为当地生活困苦的女性寄托情感的意义。至于落洞的则都是年青貌美的女子,到了該恋爱和谈婚论嫁的年龄,却没有婚嫁,或是已经结婚但是婚姻并不美满,因与人相互爱悦和当前道德观念极端冲突,便产生了人与神怪爱悦的传说。这些女子的情感世界不被外人所理解,她们正常的欲望得不到发泄,反而受到社会观念的误解和压制。基于这些情况,沈从文总结说:“地方习惯是女子在性行为方面的极端压制,成为最高道德。这种道德观念的形成,由于军人成为地方整个的统治者”,军人“在外面取得对于妇女的经验,必使这种道德观增强,方能维持他的性的独占情绪和事实”[10]。由此看来,对女子的这种压制并非湘西原有的习惯,而是受汉族封建男权思想所影响的,这些“另类”湘西女性受到的压制是封建汉族文化对湘西少数民族进行文化侵蚀的结果。沈从文所描绘的这三类湘西女性的受压抑与苦难其实是整个湘西女性艰难生存境遇的一个缩影,同时也是整个湘西少数民族处于被压制状态的一个表现。

参考文献:

[1] 吕周聚:《民族创伤体验与祛蛮写作——沈从文文学创作中的苗族情结》,《文学评论》,2012年第2期,第30页。

[2][3][6][9] 沈从文:《湘西·苗民问题》,《沈从文全集·第11卷》,北岳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第331、409、410页。

[4][10] 沈从文:《湘西·凤凰》,《沈从文全集·第11卷》,北岳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第394-399页。

[5] 凌宇:《沈从文创作的思想价值论——写在沈从文百年诞辰之际》,《文学评论》,2002年第6期,第8页。

[7] 沈从文:《从文自传·一个大王》,《沈从文全集·第13卷》,北岳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第348页。

[8] 沈从文:《湘西·沅陵的人》,《沈从文全集·第11卷》,北岳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第354、355页。

[注:本文为中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创新基金项目“沈从文的‘民族志书写及其当下意义”(项目编号:2017sycxjjoo4)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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