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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萨特的《存在与虚无》中领悟现代性

2017-08-18刘同松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17年7期
关键词:自由

刘同松

内容摘要:萨特追溯了存在的问题,揭示了存在的“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这两种存在方式。“自在的存在”总与它本身相合,它是其所是。“自为的存在”是人的时间性的自我在场,意向意识的存在方式是自为的,它和对象的关系是否定关系。意识的内在否定和虚无化结构使得“自为的存在”是自由的,并通过选择的自由赋予了这个世界意义。

关键词:自在 自为 考问 非存在 虚无 自由

一、关于存在的两种方式

(一)自在的存在

胡塞尔强调现象学的绝对无前提性,他认为“每一种与此对象相关的设定都应被排除,并被转变为它的括号中的变樣。”他悬搁了关于是否有外在实在这一问题,也就是存在的问题。对于胡塞尔搁置的这一个问题萨特在《存在与虚无》一书中进行了深入的探究。

萨特分析了存在的现象和现象的存在,并提出问题“这样达到的存在的现象与现象的存在是同一的吗?就是说,向我揭示和显现出来的存在,其本性与向我显现的存在物的存在是一样的吗”。这里所谓的存在的现象,也就是存在的显现,是存在向我揭示和显现出来的那样;而现象的存在,是指存在,是存在物的存在。

在讨论现象和存在的时候,萨特分析了“本质”。萨特在这里澄清了关于本质的认识,他认为所谓本质,不在对象中,而是对象的意义,那么存在物的本质就是支配存在的显像序列的显像法则。但是存在并不是对象的一种意义。萨特在对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理论进行批判性的继承基础上提出了现象与本质的区分应该被消除,指出“现象是什么,就绝对是什么,因为它就是像它所是的那样的自身揭示。”“显像并不掩盖本质,它揭示本质,它就是本质。存在物的本质不再是深藏在这个存在物内部的特性,而是支配着存在物的显像序列的显露法则。”

萨特认为现象学成功的把存在还原为显现的现象,避免了现象和本质的二元论,但是他更感兴趣的是显现自身这个无限的系列,并进一步分析了现象和存在。

存在是一切揭示的条件,它是为揭示的存在,但是不是被揭示的存在。现象的存在即自在之物的存在。现象的存在与现象的外延相同,现象的存在超出了人们对它的认识,并为这种认识提供基础。自在无定限的是它本身,消融在存在中,无时间性,自在存在是具有自身同一性的存在,它就是它自身。“存在是自在的,存在是其所是。”

萨特认为存在超出了人对它的认识,为认识提供基础。存在属于本体。存在是存在物不可须臾离开的基础,存在的特性是其本身不向意识显露。“意识永远能够超越存在物,但不是走向它的存在,而是走向存在的意义。”“存在物的存在的意义就是存在的现象,因为它向意识揭示自身。”萨特始终从“反思前的我思”、“意识”出发,首先考虑的是对于意识来说,有什么存在对其是显现的,这种显现又以怎样的方式存在。因此萨特强调存在论是先于认识论的,意识要求和前设了现象的存在,意识是对某物的意识,意识是由一个不是它自身的某物支撑的,这个某物是自在的存在的,意识为自在的存在提供了本体论的证据。

(二)自为的存在

从现象学本体论的角度出发,萨特认为存在有两种存在方式,即“自在”和“自为”。 它们是两种不同存在对意识显现出来的显像。这里不能够简单的将自为和自在同主观与客观亦或意识与物质对等。因为处于反思当中的时候,被反思的意识通过反思被设定为了对象,其这种存在方式也是自在的存在。

与“自在”相反的“自为存在”情况相对复杂。自为的存在与它自身并不完全相符一致。“意识的存在是这样一种存在,对它来讲,它是在其存在中与其存在有关的存在。”自为的存在是在对自我在场的形式下成为自身。自我不能被把握为一个实在的存在,主体不能是自我,因为主体在与自我重合的极限中,自我事实上消失了;但是同样又不能不是自我,自我指示着主体自身。“这就是我们称作面对自我的在场的东西。”

自为的存在是自身呈现的,对自身在场的,自身意识着的,自身觉知的,这是意向意识的实际存在方式。意向意识的存在方式是自为的,自身觉知的,与自身意识是同一的。这种自身觉知是前反思形式的自身觉知,因为反思将引发认知的二元结构,结果将处于要么无穷倒退要么接受一个无意识的出发点这样的两难境地。意识是对某物的意识,意识生来就支撑在一个并非意识自身的存在之上。在自为所不是的存在之中和之上,自为得以显现。萨特的意向性概念是一种相异性和否定性,意识和对象的关系是相异关系或者否定关系,否定性不可能由对象产生,也不能够第三者建立,而只能来自于意识,意识的这种建构自身作为对象的否定性即“内在否定”。意识需要意向性,需要面对某种不同于它自身的东西,以自身觉知,否则它就会失去一切规定性,消散于纯粹的虚无。自为存在作为前反思的意识是一种“时间性”的存在,变动不居的存在。

二、虚无的由来

(一)在世的考问

在对存在的两种形式进行了探索之后,萨特提出我们没有能够建立起这两个存在领域的联系。海德格尔认为世界是“指一个实际上的此在‘生活在其中的东西”。在这里萨特从海德格尔称之为的“在世”找到了一条合适的途径。他认为“睁开眼睛并且完全素朴地考问在世的人这个整体就够了。”“我这个人,如果我把他看成是此刻在世的,我就发现他面对存在采取了一种考问的态度。”这个在世的我是在向存在考问它的存在方式或它的存在,并且期待被考问存在的回答。

在引入在世的人的考问之后,在所有的问题中都可以有一个提问的存在和一个被提问的存在,又总可能用否定回来来回答这类问题。如果否定不存在,任何问题都不可能被提出来,尤其是存在的问题。尽管你不愿意承认一个非存在的客观存在,甚至试图把这归咎于我的主观性这个纯粹的虚构,但是这种纯粹的虚构只是掩盖而不能取消否定。这样对于提问者来说就存在一种否定回答的永恒性和可能性。

那么考问就引发了三重非存在:一是在提问者这个人身上,他不知道回答会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这个人身上的“知”非存在;在超越的存在,在纯粹的虚构中证实的正是非存在存在的可能性;提问者始终期待一个客观的回答,这种期待意味着这个问题的回答有一个真理的存在,真理引出了做为问题的规定者这第三种非存在,关于限制的非存在。

(二)纠缠存在的虚无

萨特向我们指明“正是在我们之外,又在我们之中非存在的永恒可能性制约着我们对存在提出的问题。”“我们被虚无包围着。”他还借助“皮埃尔”的例子来进一步形容了这种虚无。“整个咖啡馆事实上都没有皮埃尔;他的不在场使咖啡馆始终在渐次消逝,咖啡馆依然是基质,它一直作为未分化的整体附带地引起我的注意之中,它渐渐地隐退,进行着它的虚无化。”

虚无是作为存在的否定,是否定判断的起源,“虚无只有在被明确地虚无化为世界的虚无时才能成为虚无”,也就是说只有当虚无在虚无化中明确地指向这个世界,并把自己确立为对这个世界的否定的时候,它才能成为虚无。虚无的存在使得我们得以对存在提出问题。在世的人如果他能够考问他的存在,处在问题当中,他就必须能在他的观点下把他的存在看成一个总体,就是说把他本身置于他的存在之外,并同时削弱自身的存在结构。在这种情况下他逃离了他本身这个存在物,处于不可触及的地位,人的实在分泌出了一种使得自身独立出来的虚无。

三、自由的根源

在意识对对象和自身的双重虚无化的过程中,在自为的存在中,意识总是可以前反思地虚无化对象。前反思的意识作为自为的时间性的存在,是变动不居的,它不断的虚无化对象和自身才能够存在,因此它的存在不是给定的,它是作为从某种存在那里的脱离和否定。否定帮助其突破束缚的肯定性,中断连续性,作为对自在的存在的“脱离”,将非存在介入进来,这是一种不断地重新开始,意识的这种虚无化结构意味着人的在世的存在中永远存在选择的自由。“这种自由是在时间性内部人的虚无化,是对否定性超越地理解的必要条件。”

萨特提到“人是自由的,因为他不是自我,而是自我在场,是其所是的存在不可能是自由的。”自为的存在不是自在存在那样实心的存在,对于人的实在来说,其存在就是自我选择,人所能接受的任何东西都是来源于意识自身,人是孤立无援的,因此自由不是一个存在,而是人的存在,是人的存在的虚无。人的实在就应该是一个能实现自身与世界、自身与自身的虚无化脱离的存在,这种脱离的永恒可能性也成就了自由。自由没有本质,它不断地形成、拒绝被封闭在一个定义之中,自由才是所有本质的基础,人是在超越了世界走向他固有的可能性的时候揭示了世界的本质。因此“在自由中,存在先于并支配本质。”

自为的存在需要自在的存在的支撑才能够存在,否则将丧失一切规定性,但是自在存在只是存在在那里,其本身没有任何意义,自在的存在的意义需要自为的揭示和考問,因此在萨特这里自为的存在才是世界的意义,意识通过选择的自由赋予了这个世界意义,并且无论选择还是不选择,因为不选择本身也是一种选择的自由,自为都已经是自由的,自由就是前反思意识的虚无化的自由。“我们命定是自由,正如我们在前面说过的,我们被抛进自由,或者像海德格尔说的那样是‘被遗弃的。”

参考文献:

[1] [法]萨特著.陈宣良等译.存在与虚无[M].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

[2] [德]胡塞尔著. 纯粹现象学通论[M].商务印书馆,1997.

[3] [德]马丁.海德格尔著. 陈嘉映,王庆节译. 存在与时间[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

(作者单位: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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