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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宝钗:任是无情也动人
——审善之美(下)

2017-07-22福建孙绍振

名作欣赏 2017年13期
关键词:薛宝钗贾母王国维

福建 孙绍振

薛宝钗:任是无情也动人

——审善之美(下)

福建 孙绍振

《红楼梦》对小说模式的贡献

曹雪芹的伟大还在于,在小说模式上有所突破。

俄国形式主义者提出爱情小说有一个基本的模式,我结合自己的理解,说一下:当一个男主人公A爱上了B(下面我加上我的理解:如果B也爱上A,我爱上你了,你爱上我了,还有什么戏啊,没东西可写)。当A爱上B的时候,B不爱A(下面加上我的理解:就干脆拒绝了,故事到此为止,也没有戏)。A经过一番努力,B就爱上了A(下面我加上:如果说这样成功了,大团圆啦,百年好合,我们传统小说里面有一个公式叫“五男二女,七子团圆”,这是非常庸俗的公式)。那么这个俄国形式主义怎么说呢,当B爱上A的时候,A却不爱B了。

这个俄国形式主义者的公式,没有进一步提升为更普遍的理论,我给它概括起来,叫作相爱、相亲的人物之间的情感“错位”。

但是,这个公式,还有局限,因为只涉及两个人,但是小说经常不是两个人,往往都是要有第三者的。而一般的第三者进入,都会造成各方面的焦灼。琼瑶的小说,基本就是这样。A爱上了B,B呢,还在犹豫不决,正在准备爱上A的时候来了一个C,C爱上A,A又觉得不大爱他,又来了个D,如果再来一个E、F、G,就可以写电视连续剧,写三十集。为什么三十集?一集两集观众的胃口吊得不够,广告不多,三十集,吊三十次,广告就多了嘛。好像爱又好像不爱,过去爱,今天不爱了,过一阵又爱了,这个才叫戏。如果互相都不爱,都很冷的,没戏还好说,没有广告,就砸锅了。

但是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开头就批判过三角恋爱中小人捣乱的公式。他创造的模式是,当A贾宝玉,爱上了B林黛玉,按照俄国形式主义者那个公式,林黛玉不应该马上爱他,对不对,要拒绝一下。不,林黛玉也爱他,虽然嘴巴上经常折磨他,心里却爱得不要命,那这就有点戏啦。来一个C薛宝钗,照理说薛宝钗应该参与这个竞争才更有戏,但是,薛宝钗既不爱贾宝玉,也不嫉妒林黛玉。这个模式才叫伟大,多精彩呀。你们去爱好啦。你身体不好,我帮你治好;你说话不合女孩子规范,说漏了嘴,我帮你掩盖,一点不嫉妒,道德非常高尚。但是这个不爱A的C,却要冒充B去嫁给A,这个太伟大了。曹雪芹的想象力太超群了,我研究文学研究到七十七岁了,到前几年才悟出来,原来曹雪芹的艺术想象力,他的智慧,超过了俄国形式主义者,也超越了小仲马、屠格涅夫、托尔斯泰,曹雪芹让并不相爱的A与C阴差阳错地结婚了,闹得天翻地覆,所有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这就是我猜想的第一个结论,爱情小说模式的世界性突破。

为什么没有凶手?

《红楼梦》的悲剧固然有客观的封建家长制、封建礼法上的原因,但是,并不是唯一的原因。

悲剧也不是由坏人造成的,不是像《奥赛罗》那样,有坏人,事情是恶意被他搞坏的;也不是家族世仇,像罗密欧与朱丽叶那样,而完全是一个说不清的道理。在很大程度上,是两个人之间,相爱的贾宝玉、林黛玉之间不能沟通;即使是最后沟通了,林黛玉还是神经质,林黛玉时而觉得有信心,时而觉得悲观绝望、自我摧残。特别是最后,听傻大姐说,贾宝玉和薛宝钗要结婚了,林黛玉先是腿软了,走不动路了,突然变得很坚强起来,跑到贾宝玉的那个房间里,两个人痴痴地笑,回去慢慢就那样死了。

这个悲剧,很奇怪,没有凶手。你说凶手是最后决定婚姻的,是贾母,贾母是凶手吗?贾母之所以决定选择薛宝钗,是因为她非常爱贾宝玉;贾母之所以不选择林黛玉,也不是因为她恨林黛玉,而是她非常爱林黛玉,只是贾母考虑得比较实际,认为林“心重”,身体“虚弱”,“恐不是有寿的”。

那么,你们可以说王熙凤是个坏人,当初是她提出来要薛宝钗冒充林黛玉去嫁给贾宝玉,但是出发点是好的啊,贾宝玉都已经疯了,她明明知道是因为林黛玉,而林黛玉身体是那个样子,那怎么办呢?叫薛宝钗冒充林黛玉去冲冲喜,冲一下,贾宝玉就健康了。果然冒充了一下,贾宝玉稍微好了一下,她当然没有想到,一旦发现不是,更糟糕了。

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是我们中国古典小说在世界小说史上的一个伟大发明。第一,如此悲惨绝人的悲剧,美好生命的毁灭,却很难从外部环境找到凶手。第二,最深刻的是,悲剧的根源和悲剧主人公自身有关。薛宝钗没有爱,因为被贾母爱而倒霉。如果她也像林黛玉那样“心重”,那样“乖僻”,不是那样“有耽待”,那样驯服,身体也像林黛玉那样“虚弱”,“恐不是有寿的”,就没有委屈和痛苦了。贾宝玉被贾母格外地宠爱,不管多么任性,都可得到贾母的庇护。如果他仗着这种特权,把话挑明,我就是为林黛玉而疯的,贾母也不可能不考虑。这一点王国维倒是说到了:“宝玉之于黛玉,信誓旦旦,而不能言之于最爱之祖母,则普通之道德使然。”当时的道德约束太严酷了,这话可能只对了一半,其实贾宝玉造次了,也不会有多么严重的后果。而林黛玉的身份不如贾宝玉那样重要,既然贾宝玉都不敢,王国维就说了“况黛玉一女子哉!”当然这种客观情况也不是绝对的,早在《西厢记》里,崔莺莺干脆抱着被子到张生房间里去把事情做出来,以曹雪芹的天才,也不是不可想象的。

但是,这样去理解《红楼梦》太过形而下了,太过浅薄了,要知道引领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的警幻仙子,就在“离恨天之上,灌愁海之中”,二层门内是:“痴情司”“结怨司”“朝啼司”“夜怨司”“春感司”“秋悲司”。所有的这些春秋、日夜不断的怨、悲,皆因情痴而来,故其“薄命司”题诗有“春恨秋悲皆自惹”。在王国维看来,《红楼梦》的悲剧,不是坏人作恶,也不是古希腊的命运,这一切都是外在的,而人生情欲才是内因。因为有了情欲,就充满了不幸,正是因为这样,《红楼梦》的悲剧,不是个别、偶然的故事,相反,“彼示人生最大之不幸,非例外之事,而人生之所固有故也”。这种悲剧,有其内因的宿命性质,其主题就是寻求人生宿命悲剧的普遍解脱。

《红楼梦》里的悲剧,并不只是贾宝玉和林黛玉,在爱情方面,还有尤三姐、司棋、潘又安,以生命殉情;在人情方面还有金钏儿、晴雯、鸳鸯不屈而死。唯独贾宝玉没有死,作者让他看破红尘,遁入空门。贾宝玉为什么不死呢?难道他的爱情还不如潘又安强烈吗?王国维就曾提出过这样的问题:

今使为宝玉者,于黛玉既死之后,或感愤而自杀,或放废而终其身,则虽谓此书一无价值可言也。

当然,他没有柳湘莲的剑,但是,撞墙、跳楼、投湖,都是太容易不过的事啊。读者们不可忽略《红楼梦》中,那些僧僧道道的人物。今天的读者看来很神秘,莫名其妙。其实,作者是寄托着深意的。按佛家的学说,生活的七情六欲都是梦幻泡影,沉溺于其中,乃是妄执无明。人生的一切痛苦都来自于自己的欲望,这一点与王国维所师承的叔本华是一致的。人都是为自己的欲望所苦,人生的最高境界乃是从欲望中解脱。自杀,结束梦幻,这是很简单的,但是,并不是真解脱。王国维这样说:

而解脱之道,存于出世,而不存于自杀。出世者,拒绝一切生活之欲者也……

故金钏之堕井也,司棋之触墙也,尤三姐、潘又安之自刎也,非解脱也,求偿其欲而不得者也。

王国维认为,就是自杀,也是因为“求偿其欲而不得”,也就是说,还没有从欲望中解脱出来,在《红楼梦》中达到“真正解脱”的,只有贾宝玉。

而柳湘莲之入道,有似潘又安,芳官之出家,略同于金钏。故苟有生活之欲存乎,则虽出世而无与于解脱;苟无此欲,则自杀亦未始非解脱之一者也。如鸳鸯之死,彼固有不得已之境遇在。

你们不要小看这样的说法,《红楼梦》中,要达到真正解脱是很困难的,就是自杀了,也不见得就是解脱了,甚至就是遁入空门了,也不一定。我觉得王国维忽略了一个人物——妙玉,她已经是入庵修行了,是个不剃掉头发的尼姑了,自称是槛外人,也就是世外人了,应该是六根清净了,可是,她和宝玉交往一番,就心猿意马,心旌摇摇,不能克制了。她回去后,尽量宁静下来, “把禅门日诵念了一遍”,“跏趺坐下,断除妄想,趋向真如”,“坐到三更过后,听得屋上骨录录一片瓦响,妙玉恐有贼来,下了禅床,出到前轩,但见云影横空,月华如水”,“独自一个凭栏站了一会”:

忽想起日间宝玉之言,不觉一阵心跳耳热。自己连忙收慑心神,走进禅房,仍到禅床上坐了。怎奈神不守舍,一时如万马奔驰,觉得禅床便恍荡起来,身子已不在庵中。便有许多王孙公子要求娶他,又有些媒婆扯扯拽拽扶他上车,自己不肯去。一回儿又有盗贼劫他,持刀执棍的逼勒,只得哭喊求救。

这明显是神志失常了,请了大夫来看,论断是打坐后“走火入魔”了。惜春得出的结论是:“妙玉虽然洁净,毕竟尘缘未断。”用今天的话来说,在潜意识里,她青春的欲望不但没有断绝,而且蠢蠢欲动。从这个意义上说,要求得人生痛苦的解脱,是很不容易的,就是自杀、出家,都不一定。

警幻册中指妙玉“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其实,妙玉可以是能指,所指当向一切人。要达到悟透色空,是不容易的。就是贾宝玉在林黛玉死后,王国维也指出,对于色欲,“屡失于宝钗,几败于五儿,屡蹶屡振,而终获最后之胜利”。应该说,还要补充一点,最后,还没有从亲情中解脱,故在决计离去之前,中个举人,留个儿子。这也许是一种妥协、一种折衷吧。

现在我们可以回到我们的论题——薛宝钗上来了。从佛学上来说,相比起来,薛宝钗在大观园中,不但比妙玉强,而且比一切人强。她身处情感的逆境,婚礼上冒充别人当新娘子的尴尬,也没有痛苦得失态。在一片混乱之中,她的理性,固然有冷峻的一面,但是,不能不说,也有刚强的一面。甚至在贾宝玉精神稍有恢复,在生理上对她有所欲求的时候,她相当克制,劝他先保养身体为上,来日方长。在贾宝玉出家以后,她成了活寡妇,所经受的应该是最大的伤痛,也没有表现出任何林黛玉式的神经质,没有像林黛玉那样自戕,当然更不会自杀。她有她的责任担当,不可能用出家这种形式来表示绝望,她的境界似乎可以借用“无欲则刚”来形容。她对自己的情欲克制得很自然、坦然,似乎与外界关系不大,在大观园中,不管是繁荣、热闹,还是败落、凄涼,不管是顺境还是逆境,她都以一种很从容的姿态浮现在众人的精神氛围之上。从这个意义上说,她和林黛玉的确是大观园中的两朵奇葩。故按俞平伯先生早年的钗黛合一论,二者在《红楼梦》作者心目中,是平行的,是同等的悲剧,故《红楼梦》引子中有“悲金、悼玉”之言。俞平伯认为二者是“两峰对峙,双水分流,各极其妙,莫能相下。必如此方极情场之盛,必如此方尽文章之妙”。不过,更精细地比较一番的话,她的审善比之林黛玉的审美形式缺少一些光彩而已。如果讲艺术的审美,那最理想的是林黛玉,如果讲美学的“审善”,薛宝钗可能是最理想的人物了。艺术和现实是不一样的。在现实中,曹雪芹连贾宝玉的水平都没有达到,他不但是结了婚,而且是生了儿子的,还为儿子的去世悲痛不已。他的水准也就是薛宝钗的水准。可能他不太满意自己这样的水准,才写了《红楼梦》来对自己进行批判。

从一开始,我就说,薛宝钗这个形象在美学上是个谜,我的解读,不过是“孙绍振猜想”。刚开始的题目本来是:“薛宝钗:美丽的‘藏奸’还是感情的自尽”,我本来要说她是一朵美丽的空壳,讲到这里,好像不太对头,俞平伯先生的钗黛合一,是审美和审善,遥遥相对,息息相通,比较接近《红楼梦》的整体。当然,我的这个说法,还带有猜想的性质,供大家参考。

①〔俄〕斯克洛夫斯基:《故事和小说的构成》,乔治·艾略特等著:《小说的艺术》:“故事需要的是不顺利的爱情。例如当A爱上B,B觉得她并不爱A;而B爱上A时,A却觉得不爱B了……可见故事不仅需要有作用,而且需要有反作用,有某种不一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86页。

②当然,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认为凤姐怕林黛玉成为宝玉媳妇,会威胁到自己的权力,这种猜想有点不着边际。参见傅杰编校:《王国维论学集》,云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33页。

③④⑤⑥⑦⑧⑨傅杰编校:《王国维论学集》,云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33页,第429页,第429页,第429页,第429页,第429页,第429页。

作 者:

孙绍振,福建师大中文系教授。著有《文学创作论》《论变异》《美的结构》《当代文学的艺术探险》《审美价值结构和情感逻辑》《怎样写小说》《孙绍振如是说》等。

编 辑:

张玲玲 sdzll08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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