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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幕档案:看20世纪50年代婚恋风情(一)

2017-07-22北京陈墨

名作欣赏 2017年13期
关键词:婚恋

北京 陈墨

银幕档案:看20世纪50年代婚恋风情(一)

北京 陈墨

老电影总是会激起人们的怀旧情绪,如普希金诗言:“过去了的一切,都会变成亲切的怀念。”本文拟从20世纪50年代爱情题材电影中,了解新中国头十年间的婚恋风情。通过这些影片,同样可以观察20世纪50年代的婚恋观念,及艺术想象中的心理真实。

老电影 20世纪50年代 爱情题材 婚恋观念

有很多人喜欢老电影,对老电影有着不同的看法,或为猎奇,或为怀旧,或为穿越,诸种因由,皆得欢喜。如普希金诗言:“过去了的一切,都会变成亲切的怀念。”我很好奇,想通过老电影,了解我的前辈在20世纪50年代,如何恋爱,如何结婚。

银幕档案云云,是借用一种新观念。档案是人类公务活动的原始记录,向来有严格规定,过去,从没人把电影故事片当作档案。中国电影资料馆研究员张锦,有专著《电影作为档案》,试图在学理上阐明,不仅电影纪录片可作为影像史学的档案,电影故事片同样可作如是观:故事片虽是基于想象和虚构,并非人类公共生活的直接记录,只是作为人类艺术创作活动、价值观及其传播形式的真实记录,但对于影像史学,同样有档案价值。这一观念值得论证。

本文想从20世纪50年代爱情题材电影中,了解新中国头十年间的婚恋风情。为方便可行,需规定观摩范围。我的设想是,入选影片,要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其一,须为1950—1959年间拍摄的影片,此前和此后的电影都不涉及。其二,须为婚恋题材影片,即主要故事情节和叙事重点与婚恋有关。这要解释几句:许多电影中都涉及婚姻家庭,但并不以婚恋作为故事的重心。例如《英雄司机》《伟大的起点》等影片中的主人公都有恋人,片中也有恋人约会,男主人公的母亲都希望儿子早结婚,但影片情节重点是工业建设,婚恋情感只是其中一块小小拼图,故不列入观摩范围。有一个极端的例子是电影《结婚》,说的是男女主人公为工作培训,为做好人好事,一再推迟结婚登记时间,这不是说婚恋,而是借题发挥,以结婚登记为线索,歌颂时代新风,所以就不列入观摩目录。其三,即使是以婚恋为主题,也必须是讲述20世纪50年代的人和事。《新儿女英雄》《柳堡的故事》《青春之歌》等著名影片将不予讨论,因为它们是讲述20世纪30到40年代的故事,而非20世纪50年代的婚恋。同理,《梁山伯与祝英台》《天仙配》《画中人》等爱情经典也不能入选,因为它们是有关古代的爱情神话,而非20世纪50年代的生活现实。这条限制是否合理,当然有讨论的余地。学历史的人都听说过,重要的不是历史讲述的年代,而是讲述历史的年代。也就是说,无论是20世纪30到40年代的故事,还是神话中的古代爱情,在20世纪50年代被讲述,必然有20世纪50年代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历史刻痕。通过这些影片,同样可以观察20世纪50年代的婚恋观念,及艺术想象中的心理真实。将历史讲述的年代和讲述历史的年代统一限定在20世纪50年代,不过是为了方便行事,让话题更简单。

按照上述三个条件,选出十九部影片,以看片笔记形式,逐一介绍和评述,最后有一个简短小结。这不是学术论文,可以轻松随意,怎么看,怎么想,就怎么写。谈电影和电影史,也谈社会、风俗、观念和心灵。是初次尝试,不敢有过多奢望,只是分享些老电影,提供些谈资,供同行和同好做批判性讨论。

《儿女亲事》(1950)

北京电影制片厂出品,黑白,八本。编剧/导演:杜生华。摄影:韩冈智。主演:师伟、黄非、李景波、邸力、方化等。

影片讲述李秀兰和王贵春相恋,与此同时,西枣庄老农赵老蛮,前往东枣庄李老川家说亲,希望对方将女儿李秀兰许配给他侄子赵大奎。包办婚姻和自由恋爱直接冲突,先是李秀兰和父亲李老川争执,然后是代理人和当事人都到区政府去做结婚登记。中间还有一段戏中戏,是村妇女会主任给李秀兰妈妈讲述的:张寡妇包办女儿虹采的婚姻,收了彩礼,女儿受尽虐待,却得不到母亲同情,最终跳井自杀。戏中戏的旁白,如同科教片的解说,包办婚姻的恶果,被说得明白透彻。旧式婚姻由父母包办,新式恋爱有政府支持,区长依据《婚姻法》,让李秀兰和王贵春登记结婚,有情人成了眷属。

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婚恋题材影片。导演杜生华是我国著名的科教片编导,曾担任上海科教电影制片厂副厂长,该片是他创作的唯一一部故事片。《儿女亲事》是故事片,也可以当作科教片来看,证据是,与影片片名同时出现的,还有一行小字,是“普及教育片”。新中国的第一部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从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儿女亲事》就是为宣传普及《婚姻法》而专门创作。《婚姻法》共8章27条,根本要旨是,反对父母包办、买卖婚姻,提倡婚姻自主、恋爱自由。恋爱自由和婚姻自主观念,早在新文化运动中就有人大力提倡,但这种新式观念只影响到城市知识青年,市民社会及农村地区的恋爱和婚姻,仍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主宰。《婚姻法》颁布后,才真正开始大规模婚俗变革。

作为《婚姻法》的宣传教育片,《儿女亲事》开宗明义,片头是大声歌唱:“千里的雷声万里的闪,今天的世道不一般。妇女抬头把身翻,儿女的亲事自己管。”片尾还有歌:“鲜红的花朵开满山,自由恋爱多美满。建立和睦的新家庭,发财致富大生产。”两首歌曲组成影片观念框架,故事主题一目了然。

作为《婚姻法》的普及教育片,《儿女亲事》不仅提供了青年人对待恋爱和婚姻的正确选择的样板——李秀兰和王贵春就是恋爱自由和婚姻自主的典范,也提供了新社会、新风俗的广义的“社会生活指南”,为新社会的每一个社会成员提供了新生活的角色规范和标准台词。影片中东枣村村长曾支持包办婚姻,幸而妇女会主任和区长坚定不移地支持了婚姻自主,让《婚姻法》得以贯彻落实,确保了新社会、新生活、新风尚的正确方向。影片甚至设计并展示了新式婚礼的仪式规程:1.村长宣布婚礼开始,新人入场,村民奏乐;2.向人民领袖行礼;3.向证婚人行礼;4.向主婚人行礼;5.证婚人讲话;6.主婚人讲话;7.新郎新娘报告恋爱过程;8.礼成。

影片中人物表演,大多中规中矩,最出彩的,并非男女主角,而是李景波饰演的李老川。李景波是杰出的电影表演艺术家,可与石挥、蓝马等顶级艺术家比肩。在篇幅不长、戏份不多的影片中,他将一个配角表现得既遭人恨又惹人怜。和女儿吵架的两场戏,值得专题研究。尤其是秀兰结婚前,他说:“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我就算我这辈子我没生养过你,我……”台词是怒,口气是怨,表情是悲,更有父权失落、颜面无存的自哀自怜。眼底泪光,面颊忧愁,眉梢眼角都是戏,无不动人心弦。最后父女和好时,笑容展开得朴实憨厚,从勉强、尴尬、愧悔,到解嘲、舒心,过程层次分明,有无穷意味。

《儿女亲事》首先是社会生活教育片,其次才是故事片。其主要功能是普及《婚姻法》,其中人物只是角色符号,故事情节只是普及教育的观念演绎。作为故事片,影片编导颇费心思,将教育说明和艺术叙事融为了一体。影片中不乏生动细节,既增生活情趣,又有隐喻功能。例如,李秀兰将白手巾递给王贵春擦汗,被旁观青年打趣,王贵春没有接住,白手巾掉入泥坑,既表现了男女主角相爱相恋,也暗示这一恋情要被泥水污染——男女主角井台相会商量婚事时,被邻居窥视,进而被传播成“伤风败俗”,李老川坚决不同意女儿和王贵春的婚事,大半原因就是“丢不起这个人”。再如,影片中赵老蛮被鞋砸头,李老川自己跌跤,逗人发笑之余,又暗示了这两个“老顽固”,要接受新社会的规训。

主人公李秀兰和王贵春,是时代新人,不仅是劳动模范,还是自主婚姻的英雄。《婚姻法》公布,改变千年旧俗,促进社会变迁,这部电影功不可没。

《两家春》(1951)

长江电影制片厂出品,黑白,十本。根据谷峪小说《强扭的瓜不甜》改编。编剧:李洪辛。导演:瞿白音。摄影:石凤歧。主演:秦怡、王龙基、戴耘、高博、王人美。

这个长江电影制片厂,是1950年初由私营长江影业公司改组而成,是上海电影界最早实行公私合营的电影企业,1953年2月并入上海电影制片厂。

这部影片,像《儿女亲事》,是另一种版本。二十岁的农村女青年坠儿,与同村劳动模范大康两情相悦,但坠儿的父亲看不惯自由恋爱,决意将女儿另配婚姻,对象是已过世的恩人之子,当时年方九岁。坠儿也曾与父亲争吵,想要婚姻自主,但最终还是服从了父亲的安排,嫁给了比自己小十一岁的未成年新郎。

《婚姻法》颁布了,《儿女亲事》上演了,要改变沿袭千年的婚姻习俗,不可能一蹴而就。坠儿违心答应父亲的不合理安排,有其真实心理基础,一是她不忍心违拗父亲心愿,不愿让父亲伤心;二是她不习惯主宰自己的命运,不习惯坚持己见;三是遵从父母之命的婚俗沿袭了千百年,固然基于传统文化观念,更深处是实际的生存需求。坠儿父亲的理由:“赵家有吃有喝,又没冻着她饿着她,有什么不乐意的?”进而,大媳妇、小丈夫的婚俗,之所以能被人接受和理解,原因不在婚姻,而在生产和生活。如村民所说:“年景好,办个喜事,添个人做活,干嘛要不赞成啊?”连村长也说:“这可也是生产的事,上级号召增产,小勇家人手不够,添口人,添把力,这是好事。所以我认为这头亲事是合理的。”

《两家春》前一半是旧俗风情画,后一半是新风说明书。在影片的前半部,坠儿从了旧俗,奉命出嫁,婆母待之如亲,村民更不见外,貌似能过幸福生活,将默默地度过此生。然而,大媳妇、小丈夫的婚姻不幸,本村早有前车之鉴:小栓子比媳妇小七岁,长大后不喜欢媳妇,夫妻成了冤家,成天非打即骂。村民的一句议论:“等仔细把丈夫带大了,自己可等老啦!”更是如雷贯耳,让坠儿情感失落,内心悲苦,愁绪日增。渐觉自己“耐不住,喝不完这碗苦水,这个日子是无底洞,又黑又长,哪一天才能出头呢?”病倒之后,终于鼓起勇气,请求村妇女会主任帮助离婚。妇女会主任遂两头做工作。好在坠儿娘首先觉醒:“世道变了,该让孩子自由自主啦!”坠儿爹得知坠儿痛苦,小勇也不开心,亦终于松口。另一面,小勇妈早已愁肠百结,既担心儿子变呆,又担心媳妇心病,更担心“娶了媳妇受了气,添了人口荒了地”。好在村民互助,解决了缺乏人手的后顾之忧,终于同意儿媳妇离婚,让她与大康结合,结局皆大欢喜。

影片最突出的特点,是以轻喜剧形式讲述悲情故事。影片开头,是婚礼进行时,新郎小勇穿着礼服,却还在家门前与小朋友玩老鹰抓小鸡游戏。妈妈叫他去拜堂,对他说,成了亲,他就成了“大汉子”,小勇仍不乐意,妈妈不得不强行背他去拜堂,落地摔疼,小勇大哭,旁观者大笑。仪式进行时,小勇不愿下跪拜堂,母亲强压他跪拜,小勇再哭,旁观者再度大笑。闹洞房时,乡亲们起哄,要新媳妇将新郎抱起来喂口奶,瞌睡的小勇再度落地,三哭,旁观者第三次大笑。新郎哭,观者笑,也成了这部影片的基本氛围。

旧风俗遇上新社会,难免凿枘不投,笑话百出,小新郎婚后童年,从此困难重重。在学校里,同学们画《大媳妇、小丈夫》漫画,批评他“娶了媳妇缺德”,不断讥讽“十八岁的媳妇,九岁的郎”;更严重的是,同伴都冷落他,不和他玩。如此,这个九岁男童,既不能成为“大汉子”,又找不到同龄玩伴,被悬置于儿童与成人之间。陪媳妇回娘家,大刘庄的同龄儿童,也批评他“压迫妇女”,群起而攻之。坠儿的心上人大康伸出援手,小勇如见亲人,缠着大康陪他玩,小勇、坠儿、大康形成了古怪的情感三角,三人关系越亲近,喜感愈足,心酸愈甚。

本片音乐值得称道,小勇、坠儿各有音乐主题,前者戏谑而单纯,后者婉约且繁复。影片导演和摄影,成绩一般。王龙基、秦怡和高博,分别扮演小勇、坠儿和大康,上海影人要扮演北方村民,实在勉为其难,只能尽心尽力。片中坠儿挑水,就不是训练有素的村姑模样,好在秦怡美丽贤淑,观众知道是演戏,不会过于挑剔。唯影片中坠儿离婚,当事人缺乏主宰自己命运的勇气和能力,由妇女主任替代家长包办,不免让人担忧,婚姻自主之路,会曲折而漫长。

该片获得中国文化部“1949—1955年优秀影片”三等奖。

《我们夫妇之间》(1951)

(上海)昆仑影业公司摄制,黑白,十本。根据萧也牧同名小说改编。编剧、导演:郑君里。摄影:胡振华。演员:赵丹、蒋天流、刘小沪、吴茵等。

上海青年李克和山东村姑张英,在山东解放区恋爱结婚,生活条件艰苦,夫妻两情相悦。解放不久,夫妇一起调到了上海,丈夫到纺织公司,妻子到纱厂,生活好了,夫妻关系却开始出现裂痕。说起来,不过是些鸡毛蒜皮的小摩擦。在家乡自信乐观的张英,看不惯城里人的装扮做派;李克回城如鱼得水,觉得张英土里土气。张英不分场合指责丈夫,李克非常恼火;李克不再如当年艰苦朴素、谦虚谨慎,让张英痛心。张英对舞场向来没有好感,有一天见舞场老板欺负一个讨饭女孩小娟,她挺身而出,批评舞场老板,并收留了小娟。李克很生气,不满妻子自作主张。李克收到一笔稿费,做私房钱,没有告诉妻子;张英将这笔钱寄回家乡救灾,也没有告诉丈夫。相互的不满积蓄到总爆发,妻子指责丈夫贪图享受,忘了农民,丈夫奚落妻子土气、狭隘又自私。争吵的结果,是夫妻分居。老领导秦丰的批评帮助,工人群众的开导和影响,让张英对自己的言行有了新认识;李克也自我反省,向妻子写了检讨信。此时,纱厂丢了东西,失主说是小娟偷了,小娟蒙受不白之冤,留下字条,从张英家出走。失物找到,张英和李克先后赶到小娟家,劝慰了小娟和她父亲,夫妇俩也重归于好。

《我们夫妇之间》是一个好题目,夫妇矛盾,不仅有性别冲突,更有城乡环境差异,以及知识分子和工农干部结合的必然性紧张关系。解放区的婚姻,半是男欢女爱,半是战斗友情;夫妇进入城市,生活安定,情感由奢侈品变成日用品,习惯、情趣、个性的默契,爱与被爱能力的提升,成了夫妇生活的日常功课。作品由丈夫李克以第一人称书写,有真情实感,还能理性反思。照理,能写出不同凡响的思想深度,只可惜,小说和电影并未把这一题目做好。作者恐怕并不了解,张英进城后的种种表现,除了土包子习惯、解放区作风,她更有对城市生活的不适应和不自信,潜意识让她的言行变得加倍强蛮,以维护其脆弱的自我心理平衡。

作为新中国婚姻生活的现场报告,《我们夫妇之间》仍值得称道。它诚实地面对婚姻生活的矛盾,勇敢地描绘农村女干部的粗放形象,自觉地完成了对新生活的速写。作品写成这般模样,有其客观原因,新中国文艺政策和理论规定,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工农兵是新中国的图腾,神圣不可轻侮;而知识分子则身负原罪,必须经历思想改造。将夫妇各打五十大板,最后相互认错和妥协,已是难能可贵。由于涉及敏感话题,电影改编者加倍小心。小说中故事发生地是北京,电影中改为上海,固然是为拍摄方便,也因为上海比北京更洋气,环境变化更鲜明。如此强调环境,还有更深的用意:张英的不当言行,可归结为对城市生活的不适,而不涉及她的个性品质。为此,小说中张英的诸多粗话和蛮行,电影中都做了删除或净化处理。为了突出张英形象,电影用大量篇幅,专门展现解放区的生活,铺垫夫妻鱼水情深。

1951年6月,文学界开始批判萧也牧,根据其小说改编的电影《我们夫妇之间》,也没逃过池鱼之殃。有人认为电影“问题很大,很恶劣,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对工农干部、共产党员的污蔑”(赵明);甚至有人认为它是以“玩弄人民的态度”,宣扬“新的低级趣味”(李定中)。导演努力把电影拍好,也成了罪过:“充分说明了导演所受的美国电影手法影响之深,和小资产阶级感情的‘充沛’。”(瞿白音)该片受到严厉批判,还产生了一系列后果。首先,影片立即停映。其次,导致专为私营电影厂提供剧本的上海电影文学研究所解散。再次,私营昆仑影业公司并入国营上海联合电影制片厂,加速了私营片厂的消亡。最后,作家和电影人,从此不敢自作主张。

《赵小兰》(1953)

北京电影制片厂出品,黑白,六本。根据金剑原著话剧《赵小兰》改编。编剧、导演:林杨。摄影:聂晶。主演:林汝为、阎增和、管宗祥、熊塞声等。

影片《赵小兰》的故事框架,与《儿女亲事》非常相似:赵小兰有自由恋爱的对象周永刚,而父亲有些老顽固,硬要将她另行许配,由此展开自主婚姻和包办婚姻的矛盾冲突,核心是女儿婚姻自主权和传统父权间的矛盾,结果是在妇女主任的支持下,自主婚姻取得了胜利。这部影片也有若干新颖处,如下:

其一,《赵小兰》是“舞台剧纪录片”,即根据同名话剧改编,且保留了话剧的单一场景:除开头一个乡村全景外,整部戏都在赵小兰家上演。只不过,影片并非话剧舞台演出的记录,而是按照电影的形式演出,没有夸张的话剧腔,表演也很写实。按一幕多场形式排演的好处是结构紧凑,矛盾集中;缺点是不能发挥电影影像的自由度及蒙太奇优势。为何没有更加电影化?或许是因为1951年全国公开批判电影《武训传》,同时电影界内部批评电影《荣誉属于谁》,电影人有些不知所措,很多人都是“但求政治无过,不求艺术有功”。为此,改编成功上演的话剧,算是一条保险之路。为了保险,电影人在改编话剧时,不敢自信,更不敢放肆,于是就有了这种在似与不似之间的“舞台剧纪录片”形式。

其二,《赵小兰》中增加了媒婆(老刘婆)。赵小兰的父亲是通过媒婆为女儿说亲事。职业媒婆通常能说会道,两头说好话,免不了有些隐瞒或哄骗。那时候,人们认知简单,视职业媒婆为包办婚姻的可恨帮凶,于是戏剧和电影中的媒婆,全是丑角。老刘婆也不例外,不过她并不自馁,自信能与时俱进,说在新社会,她的生意也“砸不了。往后讲新派,咱就不叫保媒的了,换个新名词,咱叫介绍人。到那时候,还得请你二婶坐上席”。在这部影片中,老刘婆只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并未欺瞒哄骗,但在人们的刻板印象中,她仍不是良民。

其三,影片中包办婚姻的男当事人,即小学教师魏敬文,相亲时并未出场,这本身就是一种态度,也成了故事情节转折的一大关键。魏老师也是新时代青年,如赵小兰一样,愿意自由恋爱、自主婚姻,坚决不同意母亲包办,托人紧急传话,他已有了对象。这一招釜底抽薪,让老赵头张口结舌、无所适从。

其四,影片中另有一个人物,即赵小兰的姐姐赵秀兰,当年是由父亲包办许婚,得十二担粮食彩礼,婚姻却极其不幸。赵秀兰如《儿女亲事》中的虹彩、《两家春》中的栓子嫂,是包办婚姻的不幸当事人,反衬自主婚姻的合理性。赵秀兰和赵小兰是亲姐妹,其婚姻悲剧的冲击力更大,说服力也更强。老赵头看到女儿手臂上的累累伤痕,不会无动于衷。赵秀兰回娘家,成了改变父亲心意的关键动力。

其五,影片与此前两部婚恋题材电影的真正不同之处,是重点刻画了赵小兰的形象。以《赵小兰》为片名,这说明,作品重点在人,而不是泛泛说事。在影片中,赵小兰的性格,确实刻画得相对精细。例如,心上人周永刚说她爹是“老顽固”,她不答应,理由是“别人能说,你也不能说”(因为是她爹)。而她爹说周永刚是花花肠子,她又为周辩护,说他是团员,又是劳模(因为是她的心上人)。从这两个细节,可看出赵小兰心里有主见,做事有分寸。在自主婚姻和包办婚姻的直接冲突中,她内心态度坚决,行为方式和婉,斗智不斗气。先是轻声细语,试图摆事实讲道理,面对父亲威权,不急更不躁。父亲恼羞成怒,动手打她,她虽避让,却不逃不哭。父亲放出狠话,无可转圜,她就假装屈从上炕,进而金蝉脱壳,约周永刚去登记结婚,取得法律保护。

《妈妈要我出嫁》(1956)

长春电影制片厂出品,黑白,八本。编剧:纪叶。导演:黄粲。摄影:陈民魂。主演:柏瑞桐、刘世龙等。

本片同样是讲述包办婚姻和自主婚姻的矛盾冲突。在这类故事中,通常是父亲顽固守旧,母亲同情女儿,只是不敢公然抗拒丈夫的权威,左右为难。《妈妈要我出嫁》与此前的故事不同,母亲成了女儿婚事的包办人。原因很简单,女主人公李玉春的父亲早已去世,家里只有母女二人。

本片的另一不同点是女儿的自由恋爱和母亲的包办婚姻,并不是从一开始就直接冲突,而是在母女互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时进行,女儿与刘明华正在热恋之中,但没有将恋爱的消息告诉母亲;母亲找媒婆,为女儿说婆家,去对方家登门考察,进而许婚,邀请准女婿上门与女儿见面。由于影片交叉剪辑,不紧不慢间,制造出悬念,让关心主人公婚事的观众,始终处于紧张和担忧之中。而当赵九喜上门,李玉春面对包办婚姻,开始直接冲突,悬念又更新。

本片的第三个不同点,是农村社会已经从互助组阶段,进入了合作社(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代,李玉春的心上人刘明华,就是农业社的积极分子。母亲一心为女儿好,一厢情愿地认为,能将媒婆介绍和自由恋爱相结合,让旧习俗和新风尚对接。不料李玉春坚决不从,径直和刘明华去做了结婚登记,母亲将她赶出家门,却被农业社所接纳,就住在社长家。小家之外有大家,农业社帮刘明华盖了新房,还为这对新人举办了婚礼,充分显示了农业社大家庭的优越性。到这个份上,母亲不得不听劝,参加了女儿的婚礼,于是皆大欢喜。

本片对农村青年自由恋爱的展现,也有细腻和新颖处。首先,是借物传情。如在滂沱大雨中,刘明华将自己的草帽戴在了李玉春的头上;日后李玉春归还草帽时,刘明华说:“天热,还是你戴。”与此相对应的,是李玉春为刘明华做鞋,一直做到深夜,母亲几次催促女儿睡觉,李玉春无奈,只得熄灯。月光透过窗棂,李玉春再度偷偷起身,乘着月光继续做。为心上人做鞋,是千百年的习俗,是农村少女的规定动作,鞋子就是她们的情书,是情感的信物,也是少女成年的考卷。彼时天上一轮圆月,成了现成的美好隐喻。其次,是对男女主人公言行举止的恰当呈现。例一,当母亲坚决拒绝刘明华时,李玉春说:“明华就像刀子刻在我心上,挖也挖不掉。”这样的台词,可谓最佳情话。例二,当李玉春向刘明华说,母亲因为他穷,不同意他俩的婚事,刘明华的第一反应,是生气离开,听到李玉春哭,才回头问:“玉春……那么你愿意不愿意呢?”一是自尊受伤,二是关切对方,三是寻根究底,呈现出人物心理的真实层次。例三,当李玉春说“明华,除了你,我谁也不嫁”后,两个人拥抱了。情人拥抱,本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在新中国早期电影中,拥抱的镜头难得一见。任何文化,都无法禁止情人间的肌肤之亲,中国传统文化其实也不例外,只不过,在电影中公开表现,在当时则被视为不正之风。本片的拥抱镜头,是创纪录的突破,值得观众铭记。

影片中,母亲不同意女儿嫁给刘明华,根本原因是嫌他家穷:“人哪,要为长远打算哪!明华的家里头,一点底也没有哇!娘不能看着你去受穷!”女儿更有自己的道理:“明华是农业社的社员,走的是社会主义的路,社会主义就是叫人家都来过好日子的!”这表明,母女间的冲突缘由,不仅关乎婚姻主权,还关乎生活现实和未来。女儿相信农业社有美好未来,母亲却不相信,理由是:“一个老的养几个儿子,还捣蛋管不了呢!农业社里头人多心杂,哪还能办得好事?”在当年,这是典型的落后思想,但这个中年农妇所说,其实是朴素深刻的真理。数十年后,农村再度包产到户,就是历史提供的证明。当年的文艺作品,总是充满社会主义理想激情,而罔顾经验常识和理性。如今再看,不胜唏嘘。

作 者:

陈墨,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中国电影评论学会理事,中国台港电影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武侠文学学会副会长。

编 辑:

杜碧媛 dubiyu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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