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低段《道德与法治》教学的两个建议
2017-07-13方丽敏
人民教育 2017年19期
方丽敏

从教材设计出发,倡导活动化的教与学
从《品德与生活》到《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更名并没有改变低段德育课程的性质,而且“活动性课程”特征在统编教材《道德与法治》中不仅没有削弱,反而更加强化。
这一强化,首先体现在教材的栏目名称中。统编教材《道德与法治》每一课分2-4个栏目,栏目的名称相当于写作的“题眼”,直接点明了栏目的内容和教学的组织方式。统编教材编写的活动性特征,在大多数栏目名称中就已显现出来。如一年级上册中“‘网到一个新朋友”栏目,引导学生通过“网小鱼”的游戏认识新同学;“校园探秘”栏目下,设计了一年级新生寻访校园设施、熟悉校园环境的活动;“玩个课间小游戏”栏目,引导孩子通过玩游戏,学会安排自己的课间生活;“开个玩具交流会”栏目,设计了孩子放学同家后的同伴交往活动;“开个元旦联欢会”,引导孩子通过联欢会的形式迎接进入小学后的第一个新年,并通过联欢会这一集体事件,培养孩子的集体意识和过集体生活的能力。后续的几册教材中,这样的活动化栏目设计继续强化。如一年级下册“和风儿一起玩”“走,看花看草去”“送‘小伙伴回家”“快乐地分享”,二年级上册“说说我的周末”“全班来跳集体舞”“把‘约定做成文明棋”“我们一起来设计”“大家一起来动手”,等等。这些栏目,从名称到内容都彰显了活动性特点。
其次,“活动性课程”的特征还体现在课文的内文设计中。有些课文栏目名称的活动性特征不明显,但内文设计无不是活动性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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