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呼唤新型课程形态
2017-07-11柳夕浪
人民教育 2017年22期
柳夕浪

本世纪基础教育新课程从小学至高中设置新型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1],在课内与课外、学科世界和生活世界之间架起一座必要的桥梁。经过十多年的实践探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形成了一批改革典型,在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面临一些问题,主要是对该课程性质、形态等缺乏准确的理解和把握,实施过程中随意性较大。为此,教育部组织研制并印发了《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加强规范和指导,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综合形态
教育部印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及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方案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均将“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作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指定内容,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分块割裂倾向。《纲要》明确指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各学科课程并列设置,“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以增进学校与儿童生活、与现代社会的密切联系。
学校从诞生的那天起就有了与其他非正式教育场所不一样的特点:在一个“去情境”的场所,一个离开实际运用知识的地点进行教学,主要目的是:通过学习抽象而成的“符号系统”(而不是直接经历)来获取知识,可以同时教授不同的学科。但人在一个“去情境”场所相对集中地学习,可能只是了解符号形式,不能充分理解它的实质意义,难以真切体会到学习的真正价值和乐趣,甚至造成对日常生活世界的遗忘;……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