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醒德育”的理论及实践探索管见
2017-07-06陈龙昌
新教育时代·教师版 2017年27期
(钦州市第四中学,广州钦州,535000)
有学者认为,在中国哲学中,“无论是对天道的追求还是对社会道德义务的承担,都是出自于具有主体人格的人的内在要求。”换言之,人的自觉和自主性是改造自我、完善自我的基础条件。但在现实生活中人很难做到自觉,常常需要唤醒。山东教育廳副厅长张志勇也曾公开提出,一个人的情怀和境界,不仅决定着一个人当下的学习,而且决定着一个人的人生和事业的高度。因此,学校教育必须唤醒学生内在的人生追求。唤醒,在教育教学中时常被当做一种工具和方法,其在德育上的作用虽屡见说道,但其价值和内涵并未得到充分发掘,“唤醒德育”作为一种理论尚未建立起来。
一、唤醒德育是“唤醒教育论”的具体化
教育,在德语中是erziehung,有“引导、唤醒”的意思,因此“唤醒教育”在德国影响最大,其中卡尔·雅斯贝尔斯是这一理论的重要提出者。卡尔·雅斯贝尔斯(KarlJaspers,1883-1969),德国哲学家、精神病理学家,是公认的西方“存在主义”大师之一。他在《什么是教育》一书中,开篇卷首诠释了教育的内涵,认为“教育的本质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几乎与雅氏同时代的德国著名教育家斯普朗格曾说过:“教育的最终目的不是传授已有的东西,而是要把人的创造力量诱导出来,将生命感、价值感唤醒。”马克思也说:“教育绝非单纯的文化传递,教育之为教育,正是在于它是一种人格心灵的唤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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