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心理学中的解释学思想
2017-04-21来棘
课程教育研究·学法教法研究 2016年28期
积极心理学的研究渊源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特曼关于天才和婚姻幸福感的研究,以及荣格的关于生活意义的研究。五六十年代,马斯洛、罗杰斯等人本主义心理学家开始研究人性的积极一面,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心理学家对于心理活动的积极一面的重视。在二十世纪末的十年研究中,心理学家开始关注对于心理疾患的预防,并发现对心理疾患起缓冲作用的是人类的积极力量。积极心理学强调心理学只有以积极待人,创造积极的精神,提供积极的机会,肯定积极的价值,才能使它的服务对象在感受积极的过程中,学会创造积极、给予积极,并最终获得一种实实在在的积极力量。
一、关注前理解中的积极部分
“积极”一词原意指“实际而具有建设性的”或“潜在的”意思,在当代心理学中一般指“正向的”或“主动的”含义。积极作为一种具有建设性的潜在力量,是人固有的本性,因此积极心理学以研究人的这种固有的正向力量为方向,把开发人的积极的潜能、培养人的积极人格作为首要目标。与主流心理学关注人的疾病、缺陷不同,积极心理学研究内容的转变不再把目光局限于有问题的人,而把生活在世界上的人都纳入研究的范围,这种“积极”的力量、或者说“积极”的认知结构存在于每个人身上。根据海德格尔的前结构学说,人所具有的这种“积极”认知结构是前有、前见和前把握构成的。前有是指人在理解之前就已有的认识框架,前见是人理解某一事物的先行立场或视角,前把握是理解时事先所具有的概念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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