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分析
2017-04-13上官鸣丁小雯
上海管理科学 2017年3期
关键词:企业
上官鸣, 丁小雯
(陕西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西安 710000)
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分析
上官鸣, 丁小雯
(陕西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西安 710000)
本文通过对《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的解读,分析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税收优惠的主要内容,并对调整前后的税收优惠对比分析,指出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关处理办法,最后说明调整税收优惠的积极意义。
股权激励; 技术入股; 税收优惠
为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实施,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2016年9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以下简称《通知》,本《通知》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这些优惠政策将进一步减轻股权激励获得者的税收负担,大幅降低企业和个人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税收负担,更好激发和释放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活力和积极性。
1 背景
我国企业股权激励始于20世纪90年代,直到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后才真正启动。2005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和2014年《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指导意见》的出台,推动了股权激励制度的快速发展。2006年披露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只有44家,2015年已增长到557家。国有非上市科技型企业自2009年起在中关村、东湖、张江、合芜蚌等地区开展股权与分红激励试点,2014年底试点单位初步统计约230家。2016年3月1日国家出台了《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财资〔2016〕4号),即在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之外,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也将呈迅速扩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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