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教学管理制度执行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及防范
2017-03-23房敏
教学研究 2017年1期
[摘要]学校教学管理制度为教师教学行为提供了实践框架。但现实中部分教师在执行教学管理制度时却存在搭便车、偷懒、应声虫等机会主义行为。从委托代理视角看,机会主义行为的出现与参与约束、激励相容约束机制不健全有密切的關系。规避这一问题,需要从加强激励机制建设、提高制度内部合法性以及把握教师舆情、进行主流价值观的引导和渗透等方面考虑。
[关键词]委托代理;教学管理制度;机会主义行为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4634(2017)01001805
学校与教师之间基于专业分工以及信息的不对称,存在委托代理关系。教学管理制度作为双方合约而成的行为契约,为教师教学行为提供了实践框架。教师作为关系代理人,理应遵照行为约定,履行规定职责。但事实上,部分教师在教学管理制度执行中基于“本—利”的考量出现了不合理、不合规的机会主义行为,降低了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影响到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因此,从提高教学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角度看,研究教师在教学管理制度执行中机会主义行为的表现及规避是很有实践价值的选题。
1高校教师教学管理制度执行中机会主义行为表征经济学中,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导致的机会主义行为主要体现为两种,即契约签订前的隐蔽信息或者逆选择与契约签订后的隐蔽行动或者道德风险。基于信息问题产生的这两种机会主义行为都容易带来效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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