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初探
2017-03-13
中国知识产权 2017年2期
许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系知识产权法博士研究生
新中国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始终注重发挥司法案例在审判活动中的指导作用。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庭作出的裁判,客观上发挥着指导全国审判、统一裁判标准的作用。除此之外,各高级人民法院也会结合各地情况,经常性地发布一些指导辖区内审判工作的典型案例。
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2004-2008)》中首次提出要“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2008年12月,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将案例指导制度作为国家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2010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这标志着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正式确立。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案例指导制度指明了方向。
一、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基地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发布15批共77个指导性案例,其中有10件涉及知识产权。虽然在总体占比上不低,但现有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覆盖范围上,都远远无法满足司法实际需求(2013-2015年,我国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呈逐年快速上升趋势)。另外,尽管我国案例指导制度已经初具雏形,但在制度完善和具体实施方面仍有很多理论和实务的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
2015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简称案例基地),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先行先试,全面开展理论化、规范化、信息化和开放化研究,为完善我国案例指导制度提供实践素材和试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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