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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皖西生态文明初探

2017-03-11姚治中

皖西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大别山区皖西六安

姚治中

(皖西学院,安徽 六安 237012)

古代皖西生态文明初探

姚治中

(皖西学院,安徽 六安 237012)

古代中华民族在天人合一世界观指导下,将人类与大自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察,经济开发、社会进展、国家运作中,都重视生态,将保护生态作为国家机构的主要职能之一,保护生态的观念深入民心。春秋战国时的诸子百家都关注生态,认为生态系国家之兴衰。《淮南子》的记述有总结性,并指出纵欲贪腐是导致生态恶化的主要原因。古代皖西的生态文明在中华传统文明中有典型的代表性。

皖西;《淮南子》;茶叶经济;歇马台村;《奉宪勒石碑》

中华民族发祥于以黄河流域为中心的大河流域的组合[1]。大自然给予中华先民以优越的生存与发展条件,也加之以严酷的考验,在谋求生存与发展的过程中,我们的祖先萌生了生态意识。5000年前,炎黄二帝时期,中华文明萌芽,逐步形成天人合一世界观,其基本目的是探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尧舜禹时期,天人合一世界观初步成型,皋陶部落辅佐了自尧到禹的全部过程,提出“天工人其代之”的观点,总结了中华民族从渔猎畜牧向水利农业转型和地方部落联盟向统一的夏王朝转型的历史经验。在这一时期,皋陶部落在皖西建立了我国最早的城邑之一英、六(以及豫东南的许),并以此为基地,辅佐禹、启父子建立了中华民族第一个统一王朝夏[2]。蕴涵于古代皖西文明中的生态文明意识,在中华民族古代生态文明意识中,有相当的典型性代表性。

天人合一世界观将天地(自然)与人的和谐作为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条件,生态文明观念在中华传统文明中占有重要地位。春秋战国时的诸子百家,无论总结历史还是讨论当代,都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地涉及生态,如《论语·述而》:“子钓而不綱。弋,不射宿。”孔子的学生宓子贱治单父,民众自觉地将网得的小鱼放回水中,将保护生态提升到道德的高度并贯彻在国家治理中。西汉淮南王刘安,秉承老子“道法自然”的宗旨,在《淮南子》中总结了秦汉以前数千年积累而成的中华民族的生态意识,从中可以观察到古代皖西传统文明中的生态意识。

一、人类与自然是一个整体

自然与人类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天地宇宙,一人之身也;六合之内,一人之形也。”(《淮南子·本经训》)这是考察生态文明的出发点,无论考察古代生态文明,还是考察当代生态文明,都应以此为准则。《淮南子》从以下几方面说明这一观点。

第一、在大自然中,万物都是平等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道德经》第五章)天地(自然)对人类没有偏爱,一视同仁,都是“刍狗”。《淮南子》继承这种看法,“夫天地运而相通,万物总而为一。……然而我亦物也,物亦物也。”(《淮南子·精神训》)人与万物构成一个整体,互相依存,地位均等,不可能从大自然中分离出来,当然不应该与大自然对立对抗。

第二、人类的生理结构仿照大自然而形成,与之相呼应。“天有九重(即九野),人亦有九窍,(阴窍二,阳窍七。)”“天有四时(春夏秋冬)。以制十二月,人亦有四肢以使十二节(关节)。天有十二月以制三百六十日,人亦有十二肢以使三百六十节。”(《淮南子·天文训》)因此人类的生理运行与自然的运行是相呼应的,不遵循自然规律(道),就会破坏自身的生理机制。

第三、大自然制约人类的生理、性格乃至寿命。大自然根据自己的特征施加于人类不同的影响,塑造出不同的动物与人类。山地多男性,沼泽多女性,湿热之气致哑,阴风郁积致聋。山林寒湿多鸡胸,丛林之中多驼背,水边潮湿多浮肿;怪石嶙峋人多力,冷僻闭塞致粗脖子。燥热地区人短命,寒冷地带人长寿,深山峡谷多风湿,丘陵起伏多狂人,一马平川让人宽容仁爱,深谷幽闭使人狭隘贪婪。穷乡僻壤之人追求功利,富裕地区之人留恋乡土。清清流水之旁轻声细语,浊水滔滔多大嗓门。急流险滩使人勤奋轻浮,死水微澜让人懒惰忠厚,中原大地多圣贤。总之,气候与地理环境给予人的性格、生理畸形、疾病的形成以重要影响。人和野兽、昆虫一样,没有例外。坚实土地使人刚强,松软沙土人性脆弱,黑土地长大个,黄沙土长瘦子小个。肥沃土地人美貌,贫瘠土地生人丑陋,依水而生的人畜善游泳而耐寒,依土而生者多智慧,攀树吃果实的力大而暴躁(如熊),食草者善跑而头脑简单;吃树叶者吐丝成蛾,吃肉者勇敢凶残。吸食大气清明而长寿,吃粮食谷者聪明而短命,不吃五谷者不死而成神。(《淮南·地形训》)

第四、大自然(生态环境)与人类同存共荣,对人类的影响不知不觉,日积月累,不可抗拒。刘安及其门客经过长期考察,思考前人经验,对此有精辟的论述:“天设日月,列星辰,调阴阳,张四时。日以暴之,夜以息之,风以乾(干)之,雨露以濡之。其生物也,莫见其所养而物长;其杀物也,莫见其所丧而物亡。”生态环境对人类的影响无所不在,潜移默化,而且是决定性的。究其原因,就在于人与大自然(生态环境)是一个整体,“天之与人,有以相通也……万物有以相连,精祲(阴阳二气交流产生的祥瑞或妖气)有以相荡也。”应该注意到,这种整体性,不是简单的表面的,而是内在的精神上的整合。因此,人类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必须经过实实在在的努力才能做到,“不可以智巧为也,不可以筋力致也。”(俱见《淮南子·泰俗训》)靠小聪明,投机取巧的短期行为不行,靠不遵循规律的蛮干瞎干也不行。

限于两千多年前的条件,中华民族祖先对于生态的认识,有许多不合理之处。但是他们已清醒地认识到人类与大自然的整体性,在认识与行为中表现出对大自然的敬畏、尊重与爱惜,这是他们留下的宝贵财富。

二、生态状态系国运之兴衰

中华先民知道,人类是宇宙万物中平等的一员,另方面又承担着关键性的责任。因为“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尚书·泰誓》)人类活动对自然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天地之合和,阴阳之陶化万物,皆来人气者也。是故上下离心,气乃上蒸,君臣不和,五谷不为。”(《淮南子·本经训》)比如春天肃杀秋季繁荣,夏天下霜冬天打雷,这类气候反常,都是人间“贼气”引起的。“贼气”的表现有三大类:

第一、“流遁”。即享乐放荡,骄奢淫逸,滥用资源,践踏了“五行”(木、水、土、金、火),从根本上破坏了生态[3](P45-50)。有其一即可亡国。

第二、违反客观规律的开发,破坏万物再生的条件,导致物种灭绝。“镌山石,锲金玉,擿蚌蜃,消铜铁,而万物不滋。刳胎杀夭,骐麟不游;覆巢毁卵,凤凰不翔。钻鐩取火,构木为台;焚林而田,竭泽而渔……万物不繁兆萌芽,卵胎而不成者,处之大半矣。”

第三、发展生产,破坏万物的原始状态。“积壤而丘处,粪田而种谷,掘地而井饮,疏川而为利,筑城而为固,拘兽以为畜。”古人认为经济的发展,文明的提升,会导致“阴阳缪戾,四时失叙”。这自然不是科学的认识,却也不能排除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过度的无序的开发。(以上均见《淮南子·本经训》)

以上“贼气”的种种表现总根源在于“人主之欲”。生态失衡是“衰世”的现象,生态良好则国运兴,进入盛世。不爱护生态而纵欲妄为,就是在破坏人类的生存条件。

三、华夏国家的基本职能之一:保护生态

中华民族进入文明社会之始,华夏民族国家萌芽之初,就将保护生态作为国家基本职能。黄帝以“治五气”“艺五种”(黍、稷、菽、麦、稻、又称“五谷”)作为“抚万民”的基本措施。遴选懂得气候变化、了解牲畜庄稼生长规律的人才(如风后、力牧等)为助手。“顺天地之纪。幽明之占,……时播百谷草木,淳化鸟兽虫蛾。”开始了从渔猎游牧到农业畜牧的转型,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遵循规律,不糟蹋资源,“节用水火材物。”尧继承黄帝的方针措施,加强了对天文地理气候及物候的观测,并且着手将生态文明与“能明驯德,以亲九族”(精神文明)同时并行,达到“百姓昭明,合和万国”的目的[4](P3-6),舜初步完善了华夏多民族的国家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天文地理的观测,开始建立与山川神灵沟通的制度。经过黄帝尧舜禹千年的经营与传承,奠定了中华民族传统生态文明的基础。它以“天人合一”世界观为指导,求得人与自然的和谐,以此保障人际关系,个人之间,各种社会群体之间的和谐,为此,将保护生态作为国家的基本职能,遵循生态平衡进行运作,是国家行为的基本准则。执行中有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以一年四季十二个月为经,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为纬。按顺序注意12个月24节气中的气候、物候变化,明白在不同的节气人们应该采取的政治、经济、文化行动,开展哪些社会公益,怎样适应和保护这一节令中的生态。如《礼记·月令》记述,“孟春之月”(春季的第一个月),天子要向上帝“祈谷”,带三公九卿到田地操作耒耜,督促各级官吏。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毋麛毋卵”。祭祀天地鬼神不要用母牛,以免影响繁育。不要动用军队,“毋变天之道,毋绝地之理,毋乱人之纪。”综合处理,务求和谐。从天、地、人三个方面去考察自然生态各种组成因素的活动变化,采取相应的国家行动。

第二、将一年四季十二月二十四节气作为节点,制订和调整国家的法令,将国家行为规范化,从法令官职都形成制度,以保证“顺天意,应民情”。从《礼记》开始,列述不同月份的生态,国家应该颁布和实行怎样的政令,将有关叙述体例叫作《月令》,《吕氏春秋》第一部分为《十二纪》,列述一年四季十二月中的国家行为,个人修养、养生之道乃至教育艺术等等。“始生之者,天也;养成之者,人也。”能够养育天生的万物而不伤害他们的人,才能当天子,为帮助天子完成这个“任务”,所以才有文武百官。(《吕氏春秋·孟春纪》)他们制订政策、执行政策,古人称之为“天意”,考察历史,这个“天意”包括了生态的变化、天地人间的关系。下到清代, 还将吏部尚书称为天官,户部尚书称为地官,礼部尚书称为春官,兵部尚书称为夏官,刑部尚书称为秋官,工部尚书称为冬官。“顺天意应民情”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必须重视生态,将它制度化,这一观念深深地镌制在国家制度中,传承两千年。

第三、侧重物种的持续与发展。“……先王之法,畋不掩群,不取麛夭,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豺未祭兽,罝罦(捕兽的网)不得布于野,獭未祭鱼,网罟不得入于水;鹰隼未挚,罗网不得张于谿谷;草木未落,斤斧不得入山林,昆虫未蛰,不得以火烧田。孕育不得杀、嗀卵不得探,鱼不长尺不得取,彘不期年不得食。”(《淮南子·主术训》)西汉初年就已认定。“先王”(历代王朝)形成的传统。国家和社会成员的活动,不得破坏物种繁殖的环境,不得损害物种本身繁殖的条件,为生态的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这是中华传统文明中生态文明观念的重点。

四、古代皖西的开发与生态问题

夏王朝称英、六地区(今皖西)的居民为“畎夷”,为东方的“九夷”之一,是三苗、后羿及皋陶等部落的后裔。夏启死后,太康年间开始与中央王朝发生长期冲突,到夏的第九代王帝泄时,“畎夷之属六夷来王,始加爵命。”[5](P3176)畎,又作甽,指宽尺深尺的田间小沟,在大禹治水之际,大别山区居民在山谷中开挖畎沟排水,改造山坡为梯田,奠定了适合山区环境的农业经济,改变了人类被动依赖的原始生态。春秋时期,以孙叔敖率众开发淠、史两河下游为标志,皖西的北部奠定了水利农业,开拓了州来为代表的居民点并发展为城邑,是平原地区抗御洪水,发展农业经济的典范。笔者据《汉书·地理志》所载数字估算,西汉时皖西(六安市辖区,含寿县)人口约48万,约当现代之1/16。再往前推2000年,夏商周时期这里人口更稀少,再加生产力的落后(金属农具尚未普及),人类的开发对生态的影响还没引起注意。春秋时期突出的问题是战争对生态的破坏,道家学派首先注意这个问题。《道德经》说:“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过后,必有凶年。”

《淮南子》着重批判统治者纵欲腐败破坏了生态,也开始从侧面反映由于人口增殖、农业开发以致生态被破坏,多次提及“毋焚山林,“禁民毋发火”,不要“焚林而田,竭泽而渔”。这种现象主要在淮河以北黄河中下游,淮河以南皖西大别山区可能还不严重。这里到东汉初年才开始推广牛耕,当时九江郡守宋均还说,江淮间多野兽虎豹犹如中原地区多鸡豕一样地平常。

茶叶经济的兴起推动了大别山区的开发,也对大别山区的生态产生重大的冲击。

淮河流域曾经大象成群,前6世纪末,楚军曾以“火象”击退吴军。537年,砀山发现大象,北齐将次年年号改为元象。大象的出现已被当成稀罕的祥瑞,说明生态的恶化。茶叶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无序开发加速了生态恶化。

大别山区大规模种茶不迟于两晋(280—420),《本草衍义》记两晋之交江州刺史温峤给朝廷进贡几百斤茶与茗。唐代大别山区成为全国主要的产茶区,太和年间(唐文宗,827—835),淮南节度使李绅说,“霍山多虎”,他上任之后,鼓励百姓发展茶叶生产,去掉捕杀老虎的机弩陷阱,老虎游过长江去了[6](P4497)。北宋初大别山区的茶叶生产进一步发展,黄陂县境出现大象白天藏于深山,夜晚出来觅食,动物的生存空间大大压缩,到两宋之交,江北已不见大象了[7](P273-275)。到了元明清,生态恶化的势头加剧。

生态恶化的原因很复杂,人口增殖,连绵的战争都是。就茶叶经济而言,一是国内外市场的扩展,对茶叶的需求迅速增长;二是封建政权的层层勒索(皇帝勒索贡品,承办官吏又从中谋利),由此而引起无序的开发。

明中期(约1506—1521年间),曹琥向朝廷上《请革芽茶疏》,说产茶地区除了必须向皇帝及藩王进贡外,还要向当地的镇守太监进贡,贡品必须优中选优,首先是芽茶,次之为细茶,每到初春,官差就到茶户催迫,搞得农民,男不能春耕,女不能采桑养蚕,茶树因采摘过分而生长迟缓。曹琥请求皇帝、太监和贵族们注意:“天之生物,本以养人,未闻其所以养人者害人也。”停止向茶农勒索芽茶,“使初春之时,农蚕不至于失期,草木得全其生意。”保证农业生产能正常进行,茶叶庄稼能够正常生长,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得以持续发展。

六安茶是当时名茶之一,六安州(皖西)是当时主要产茶地区之一,霍山是六安茶的主要产地,霍山茶又是六安茶中之上品。乾隆《霍山县志》载,明代“上供(皇帝专享)专用六安(茶)”,清朝承袭了这个“传统”。清嘉庆九年(1804)所修《六安直隶州志》记载,明代每年勒索的六安贡茶是200袋(每袋一斤十二两,约1.75斤),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增为300袋,康熙五十九年(1720)又增为400袋。1684年进贡的六安茶300袋中,霍山茶占263袋。同治十一年《六安州志》说,霍山除了生产绝大部分“贡茶”外,还“并办一切芽茶”。初春之时,受干扰最剧烈的,是霍山茶农;受破坏最甚的,是霍山的生态。

奸商把持了茶叶市场,剥削茶农,“茶户虽终年拮据,不免揭资枵腹,……奸蠹之为厉(害)深哉。”有的茶户卖儿鬻女应付奸商的巧取豪夺。烧山焚林,扩大茶园,过度采摘,损伤茶树,生态恶化加剧了。

(清)“国初山中林木丛蔚之地,后民尽伐以种茶。茶之焙又多需木炭。于是林木益少,而山林之土日垦,遇大雨则砂石下流,填塞河道,水患易成。故茶为六安民利而抑其害也。”(嘉庆《六安直隶州志》卷二《物产》),这部州志编于嘉庆九年(1804)到清中后期因茶叶经济而引发的无序开发已酿成严重的生态恶化。光绪十六年(1890)《寿州志》:“自山户贪樵薪之利,淮南草木,旦旦伐之,而茶之萌蘖其生也渐微矣。”在内忧外患的夹击中,清政府日益腐败,外不能抗击帝国主义侵略,内无力有效组织领导国民经济运作,将皖西生态破坏的责任推到“山户”的肩上,中华传统文化将生态的优劣作为国运盛衰的标志之一,从客观上考察,这一现实体现了国家对经济社会管控和组织的能力,是对历史的科学总结。

明末清初,红薯和玉米开始在大别山区种植并迅速推广,因为它们需要水分少,适宜于山坡丘陵种植,管理比水稻粗放而产量高,有助于茶农解决口粮问题。于是从明末以来,每到秋冬种玉米和春末夏初种红薯,“山户”们就放火烧山,每到夜晚,山火烧红了半边天,延续月余。汉代政府就禁止“放烧”,《淮南子·时则训》记述西汉时将“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作为全国上下的准则。这一保护生态的民族传统被破坏了。

封建社会中的生态观念受封建专制皇权的制约。

大别山区的腹地霍山有传说,秦始皇用“赶山鞭”将复览山与狮子山“赶开”,表现皇权的威力与专横。《明史纪事本末》卷14记有一段历史事实。明代太监权势极大,到处搜括骚扰。万历(明神宗年号,1573~1619)年间,南京守备太监询问庐州(今合肥)知府:六安州有无矿脉?庐州知府不敢怠慢,边绘图边解答:“六安有矿,高皇帝(太祖朱元璋)恐人盗取,有伤皇陵来脉,故六安卫特重巡山之任,不敢妄开取。”太监据此上报皇帝,神宗只好作罢。原来朱元璋受传统地理观念影响,认为大别山是凤阳皇陵(朱元璋的祖坟)的龙脉的“根”,专设六安卫保护,禁止开矿、砍伐森林,客观上使大别山区减少了生态的破坏,但也限制了山区的开发。

五、乡规民约中的生态意识

中华民族传统生态文明意识普及于民间,深入于民间。乡规民约承载着几千年中华文明的积淀,它规范个人行为、邻里监督、宗族约束和国家基层机构的运作,形成一致的监督力量和感化威力。

大别山腹地霍山县漫水河镇歇马台村上街村民组的民房墙上,存有清朝嘉庆十二年(1807)九月初十的《奉宪勒石碑》,由地方乡保基层官员联合地方生员(秀才)乡绅起草,呈报霍山县,由县令核准建立。碑文着重加强社会治安,鼓励社会公益,保护自然生态,以达成“人心正而风俗淳”,即人与自然的和谐,宗族和邻里的和谐,建成和平安定的社会环境。其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严厉禁止破坏山区农业生产的环境。打击偷盗五谷杂粮食衣物,特别指出不准偷盗山区特产之“茯苓”等物,破坏“木耳漆树杉松茶麻竹木”的生产。严厉禁止“割害树苗,放火烧山”。

第二、应对自然灾害。禁止“天灾水旱”和“荒年、不法之奸商囤积居奇”,哄抬粮价,要求群众注意节约,在荒年不要用粮食熬糖。防止人为的不恰当行为加剧自然灾害的烈度。

第三、禁止本地的赌博、使用假币。打击“棍徒盗贼”“平白飞诬(诈骗)”。警惕外来的奸商、“面匪”(毒贩)。维护地方治安。

第四、救助鳏寡孤独和乞丐[8](P99)。

从碑文可见大别山区民规民约将生态文明纳入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整体,渗入到基层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

古代皖西的生态意识在大别山区的经济开发与社会文明发展的过程中形成,多方面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生态文明的特征。了解中华民族历史(过去的国情),继承传统精华,建设大别山区现代化的生态文明,必须研究和参考古代皖西的生态文明。

[1]姚治中.自然条件与华夏国家的萌芽[J].皖西学院学报,2005(1):51-54.

[2]姚治中.(厚父)简的历史价值[J].皖西学院学报,2016(4):7-11.

[3]姚治中.重评“淮南狱”[M].合肥:黄山书社,2015.

[4](汉)司马迁.史记 五帝本纪[M].北京:中华书局,1982.

[5](南朝宋)范晔.后汉书·西羌传[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

[6](后晋)刘昫.归唐书·李绅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5.

[7]姚治中.走进古代皖西[M].合肥:黄山书社,2009.

[8]张书圣.霍山历史文化丛书文物古迹分册[M].合肥:黄山书社,2015.

2017-03-02

姚治中(1936-),男,浙江兰溪人,安徽大别山文化研究院研究员,研究方向:古代大别山区历史文化。

K29

A

1009-9735(2017)04-0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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