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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武器使用教学训练内容结构的思考

2017-03-07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受训者射击武器

罗 亮

(湖北警官学院 警体战训部,湖北 武汉430034)

警察武器使用教学训练内容结构的思考

罗 亮

(湖北警官学院 警体战训部,湖北 武汉430034)

随着社会矛盾的凸现,社会治安环境日趋严峻,恐怖袭击、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频发。警察在实战中使用武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案例逐渐增多。针对这一状况,各级警察培训机构都加强了对警察武器使用的培训,然而培训效果并不明显。一般培训以受训者初步了解武器的使用方法,在固定的位置、固定的距离、能打中固定的目标为教学目标;对如何依法使用武器、现场使用武器的程序、枪支操作的安全法则、武器常规的故障排除、实战对抗中的战术技巧、对抗中的心理抗压训练等内容基本没有涉猎。警察武器使用是一种职业技能,在教学训练中应从职业需求的角度出发,科学、合理地设置教学训练内容,最终实现“战训一体化”的目标。

警察教育,武器使用,教学训练,内容结构

警察武器使用教学训练从组织形式到训练内容的设定、训练方法的实施、评价标准都具有浓重的军事体育特点。笔者回顾和反思了从教十五年来警察武器使用教学训练的内容与方法,认为有必要对其理念进行更新。要从警察具体的执法需求出发,以实战对抗的“近、快、变、实、压”特点为核心,替换原有竞技射击“细瞄、慢打”的训练方法,使警察武器使用教学训练向职业化、实战化方向发展。同时,顺应国际警用武器培训发展趋势,进一步转变教学训练理念、重置教学训练内容、创新教学训练方法,及时认真分析研究总结当前警察在实战对抗中武器使用的特点和规律。如此,才能使警察武器使用教学训练与实战紧密结合,切实达到“贴近实战,服务实际,务求实用”的目的。

一、当前警察武器使用的技战术特点

(一)近距离

警察的执法特点决定了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近距离和执法对象接触。这是为了便于和执法对象沟通和交流。近距离虽然有利于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但是也增加了警察在勤务中的风险。特别是针对一些身份不明确的可疑人员,潜在的威胁更大。虽然在警务战术的训练体系中将如何“控制安全距离”作为训练的主要内容,大多数警察也有此意识,但是当突然遇到暴力攻击,甚至是致命攻击时,常规的安全距离控制方法往往无法让警察摆脱困境。

笔者通过分析湖北省近十年警察开枪的6起案例,发现全部都在7米以内开枪,其中有4起是5米以内。同时,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的数据资料也显示:警察实战中发生在10米以内的枪战占95%,其中85%的警察伤亡发生在5米左右。以此我们可以分析出,极近距离的武力攻击行为绝大多数是致命的。这也足以说明,现阶段警察武器使用具有近距离特点。警察与嫌疑人在生死相搏的瞬间,实用的战术技能才是“扭转局势、克敌制胜”的法宝。警察掌握近距离被动射击技巧,不仅为警察在对抗中争取了反应时间,有效地防止了不法侵害,同时还能通过技战术的合理运用实现控制犯罪嫌疑人的目的。

(二)突发性强

1.遇袭突然

警察在执法活动中需要使用武器时,对抗必然是十分激烈的、危险的,不果断使用会造成人员伤亡或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对警察执法活动中使用武器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可以看出突然遇袭被动使用武器的情况不在少数。这主要是因为执法对像身份不明确造成的。警察在勤务活动中的执法对象可能是已经明确身份的犯罪嫌疑人,也可能是身份未明的嫌疑人员。这些身份未明的嫌疑人员既包括负案在逃人员,也包括预谋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嫌疑人员。当警察运用勤务手段来识别判断其身份时,嫌疑人的表现极有可能由最初的配合状态转化为暴力对抗行为。究其原因是由于警察采取的勤务手段使嫌疑人的侥幸心理化为泡影,只能通过极端方式来逃避打击。这种极端方式主要表现为暴力攻击和致命攻击。通过对近年来民警遇袭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可知,嫌疑人为了确保袭击的成功率,往往会事先做一系列的铺垫来麻痹警察,伺机而动。在警察突然遇袭事件中,从警察与可疑人员的攻防条件来看,警察明显处于劣势。这是由于嫌疑人的袭击方式和袭击时机是警察无法掌控的。大多数警察是在嫌疑人实施袭击后才做出相应的反应,只有极少数警察能通过可疑人员的异常举动、神情变化,引起警觉,提前作好应急准备。警察在遇袭时从武力戒备到武力使用的转化时间长短决定了对抗的成败。

2.现场情况突发

在执法活动中,往往现场情况的变化是不受警察意志转移的,其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在需要使用武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时,这些因素会给警察使用武器带来极大的压力。如在处置一起持刀故意伤害他人的案件时,警察到达现场后发现嫌疑人精神状态与常人有异,极有可能是因吸毒而致幻。这一类人员受毒品影响,意识模糊、感知觉紊乱,在处置过程中嫌疑人可能有以下几种表现:第一,转移目标,对警察实施攻击;第二,不听从警告,继续伤害他人;第三,劫持受害者,或其他无辜人员;第四,停止不法侵害,与警察对峙;第五,在警察的威慑下,束手就擒。这五种情况有可能以个体形式表现,也有可能以复合形式表现。复合形式的表现就是现场情况的突变,其对警察的应急能力是极大的考验。在高强度对抗中,警察使用武器制止的时机选择和技战术的运用尤为重要。

(三)环境复杂

1.处置场所

警察武器使用的场所是随机的、不确定的,有可能是在环境较为封闭、视线死角多的建筑物内,也有可能是在人员密集的街区。这样复杂的环境制约了警察武器的使用。如在建筑物内使用武器,首先要考虑的是对目标的识别判断及锁定。因为建筑物内的光照条件明显低于室外,而且拐角、杂物会形成若干个视觉死角,在无法确定嫌疑人位置时盲目开枪,可能会造成误伤或暴露自己的位置;在人员密集的街区使用武器,警察必须考虑的是使用武器是否会造成无辜人员的伤亡。近两年出现的几起警察鸣枪示警时造成群众受伤的案例说明,警察在复杂场所使用武器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必须从实战的角度出发,结合警察执法环境的具体特点,将单一的射击技能训练向职业能力素质方向发展。如加强现场评估意识训练,这包括地形地物、此环境中制约警察处置的因素等。只有结合具体环境,才能将“地弊”转化为“地利”,使警察在实战中使用武器既规范,又安全,达到实战效果及目的。

2.参与对象

警察执法活动中的参与对象不仅仅是警察与嫌疑人这对矛盾主体,往往还包括群众等第三方的参与。这种群众等第三方参与的情况是难以避免的,有时甚至是突然的、出乎警察意料之外的。特别是警察需要使用武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时,群众等第三方的参与往往会对警察现场使用武器造成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如犯罪嫌疑人可能利用无关群众的参与,煽动群众阻挠警察执法活动的开展;犯罪嫌疑人劫持人质负隅顽抗;警察因顾忌群众的参与而无法正常使用武器。因此,在实战对抗的组织实施过程中,特别是需要使用武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时,要充分考相关因素对技战术的影响,尽可能将这种不利因素降到最小程度。

(四)心理压力大

警察在实战中的心理抗压能力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警察实战中战术技能运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在需要使用武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时,心理抗压能力更能体现警察职业技能水平。心理波动超出了日常所能承受的范围,将影响人体的一系列机能,如警察思维判断、反应速度、灵敏度、动作的精准性等。心理抗压能力的水平与个人的能力素质和科学的训练是分不开的。

在实战中警察的心理压力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缺乏开枪的能力与信心,自己的专业训练水平是否具备在现场环境中使用武器。这是与平时的训练保障紧密结合的,没有经过系统的训练则无法保障警察在对抗中有足够的能力和信心;第二,现场环境复杂,担心使用武器会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这与执法的经验有直接关系,对现场环境的正确判断,是在实战中合理使用武器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三,对防卫手段不熟悉,不敢用枪支进行合理防卫。这体现在对法律或法规上规定的警察使用武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适用条件、范围、运作方式、防卫限度等内容不了解,害怕使用不当会对自己的职业生涯造成影响;第四,实战中向嫌疑人射击和在训练场上打靶是完全不同的感受,知道有可能会剥夺他人的生命会让人产生负罪感。

二、警察武器使用教学训练的现状及内容结构

(一)警察武器使用教学训练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警务实战理念的更新,警察实战训练步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警察武器使用的教学内容也由最初的借鉴阶段向研究与论证阶段发展,已经形成了具有警察职业化特色的实战训练雏形。但通过实战论证与分析可知,教学训练与实战应用还存在较大差异,这也是制约警察使用武器能力的主要因素。

1.教学思维禁锢

多年以来警察武器使用训练都是借鉴军事训练的模式实施的。从训练目标制定到训练内容的设置,再到训练方法的运用都具有浓重的军事训练特点。但警察执法环境和军事战争对武器使用的要求是截然不同的,在训练中如果一味地照猫画虎,只会偏离训练的目标。现阶段在警察武器使用训练中这种情况并不在少数。这是由于传统的武器使用教学方法、训练程序、评价标准已经根深根蒂固了,而且便于操作,再去打破桎梏、创新方法理念则会步履维艰。这种因循守旧的思想是导致“战训脱节”的主要因素之一。传统的教学方法对技能的初步形成确实有促进作用,如在武器使用的基本要领教学训练中,可以让受训者清楚地了解武器使用的流程、技术的要领,但是运用在武器的实战应用训练中则效果甚微。培养出来的警察大多数是靶场神枪手,对于在实战中使用武器的流程、什么时候使用武器、用怎样的方式使用武器等方面则模糊不清,从而出了实战中的警察“有枪不敢用,有枪不会用”的尴尬现象。

2.内容设置单一

笔者通过调研发现,实战训练理念的提升对警察武器使用教学训练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教学内容的设置上还是较为单一,只是在原有基础射击的内容框架上进行了更新。这是由客观因素和主体认识造成的。当前武器使用教学内容调整主要从射击的距离和地形地物的利用入手,如在射击距离上由25米调整至15、9、7米。在形式上加入了掩体后射击、不同姿势射击等。但这些更新并不能满足警察执法活动对实战训练的需求,必须从警察实战应用的角度构建教学训练的内容体系。过于单一的教学内容会使教学训练枯燥乏味,使受训者主动参与训练的积极性下降,从而影响训练的效果;同时还限制了实战技能运用的拓展空间,使所学技能不能活学活用,不能在高强度的对抗中克敌制胜,背离了警察实战训练开展的初衷。

3.训练保障不足

古语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警察武器使用的教学训练同样如此。但是在现阶段各级警察武器使用的培训中都存在着训练保障跟不上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实弹训练场地、枪弹的保障、情景设置器材、教官队伍力量等方面。很多培训机构没有自己的靶场,需要自己与兄弟单位联系借场地练习,这对武器使用训练的整体规划安排有影响。枪弹的保障方面,一是用弹量少,不能满足实弹科目训练的安排。二是枪种单一,这是由于经费和枪弹计划审批存在问题,使基层列装较落后,很多地方武器使用训练的主要枪种还是“六四式”手枪,甚至还在使用“五四式”手枪,对于其他枪种的性能、操作方法和使用技巧则一概不知,造成了民警技术落后、技能单一的现象。情景设置器材是开展应用射击的重要训练辅助器材,合理地设计运用能使训练更贴近实战,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组织实施武器使用教学训练,必须有强大的教官团队作保障,教官要有责任心、过硬的业务技能和深厚的知识积淀,才有能力在安全、可控、高效的前提下完成训练任务。

(二)警察武器使用教学的内容结构

1.围绕精度射击为核心的内容结构

在警察武器使用教学训练中,以精度射击为核心的内容结构是最早期的武器使用教学内容体系,是以竞技射击和军事射击训练为基础构建的教学内容体系。在内容设置上主要以枪械学理、持枪的方法、射击姿势、瞄准击发的要领为主要内容。在实弹训练内容的设置上以25米和15米精度射击为主。

此教学内容设置对基础技能训练来说十分系统有效,可以让受训练者充分了解和掌握基本的武器使用技能。但是从培养目标上来看并不适宜现阶段警察武器使用的训练,因为从警察使用武器的环境和特点来分析,实战中开枪的距离多以七米左右为主,从拔枪到开枪的时间短,而且目标是动态的。如精度射击中的瞄准方式是收视瞄准,而在警察实战中的射击大多是推视瞄准或指向瞄准。所以,以精度射击为核心的教学训练内容结构,对提升警察在实战中使用武器能力的效果并不明显,必须对其进行更新和完善。

2.以精度射击为主,应用射击为拓展的内容结构

以精度射击为主,应用射击为拓展的内容结构是目前警察武器使用教学训练的主流模式。从整体内容上看,其知识的结构体系是较为完整的,训练的设置是十分系统的,但从实际训练效果来看并不能满足警察实战应用的需要。这是由于警察武器使用训练的培养目标是非常明确的,即受训者须掌握武器使用的基本技能,提高实战对抗中合法、适时、有效使用武器的能力。但从实战的角度看,警察现场使用武器的合法性、有效性和使用时机的把握更为重要。在教学内容设置上则更应将这些内容作为教学训练的重点,毕竟教学训练是为实战服务的。以精度射击为主,应用射击为拓展的内容结构,会将大量的训练重心放在基础技能的强化上,对于应用射击的训练则相对弱化,即使有针对性也不强,这是由于训练整体时间的分配上已经无法满足应用射击训练的系统展开。

三、警察武器使用教学训练内容的构建

(一)决定内容结构的主体因素

1.超前的实战训练理念

警务实战训练理念是警察在实战对抗中归纳总结的实战规律。这种规律是客观存在的,实战训练中需将这种客观存在的实战规律进行分析研究,并形成符合实战应用的教学指导思想。这种教学指导思想必须是具有前瞻性的、超前的实战训练理念,其能更全面、透彻地解析当前警察实战对抗存在的问题,同时对未来警务实战发展趋势有正确的认知。滞后的实战训练理念会直接影响整个教学体系的设计,使教学训练不全面、不完整。受训者如果对实战中突发情况的处置缺乏应对措施将会使其陷入被动,甚至是险境之中。“亡羊补牢”式的训练理念并不符合警察实战训练的需要。在警察实战训练理念上应做到“未雨绸缪”,尽可能地从实战角度出发预估风险,理性分析,完善训练体系。只有全面系统的、符合实战需要的实战训练理念才能促进受训者实战意识的形成与发展,才能将单一技能向应用能力转化。

2.开展训练的基础保障

训练内容的设置和训练方法的运用建立在训练的基础保障之上。有怎样的器材装备就有怎样的训练内容。训练的基础保障越充沛,可设置的训练内容就越丰富。如设置武器使用训练内容时,训练场地的选择是先决条件,必须从安全的角度考虑选择合理的训练场地。包括实弹射击区截弹区的吸弹效果,实弹地线、警戒区和安全区的划定,靶位设置及检靶方法等。总之,功能越齐全的训练场地,就越能满足不同内容的武器使用科目的教学训练。在警察武器使用训练中的器材装备主要是以防护类和场景设置类为主。如开展彩弹想定情景训练,单兵的防护装具头盔、手套、护甲等必不可少。其次想定情景训练需要在相对真实的环境下实施才能达到预期的训练效果,主要通过场景设置的道具来达成。枪弹配备上,第一是需要以警察在实战中所运用的武器为主,应包括所有列装的武器。受训者可以通过训练了解武器性能、掌握使用方法,而不能以“一通百通”的思想,只就单一的枪种进行训练,这样受训者使用武器的能力将受到极大限制,在对抗中可能会因不熟悉相关武器的使用而延误战机,出现危险;第二是用弹量要能满足训练的需要,毕竟武器使用实战技能的形成是需要一定的实弹消耗的。因此,在设置武器使用训练内容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基础保障问题,选择符合实际训练条件的训练内容,才能保障训练在持续可控的基础上实施。一味地追求训练内容的全面、系统而不顾及基础保障,将使训练陷入“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境地。

3.训练对象的基本情况

“因材施教”是教学的重要策略,警察武器使用训练同样如此,其重点是需要在施教的过程中处理好训练目标统一和受训者个体差异的问题。这一策略运用首先体现在教学内容的设置上,需要根据受训对象的基本情况量体裁衣。如对初任警察进行的武器使用培训,这类学员大多是首次进行武器训练,对武器的性能、使用方法不熟悉,对使用武器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根据这一基本情况,在教学内容设置上首先要考虑让学员了解武器性能,掌握基本的使用方法,结合法律法规进行针对性训练。这就体现出训练目标统一的理念。再根据训练中了解反馈的个体的具体情况,通过完善训练内容来处理好训练目标和个体差异的问题。所以,在设置教学内容时必须考虑训练对象的基本情况,使训练向科学、高效的方向展。

(二)警察武器使用教学训练内容结构的重建

笔者通过对当前的执法环境和警察实战中使用武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得出只有警察武器使用教学训练内容的设置符合“贴近实战、服务实战”的教学宗旨,才能达到警务实战应用需求的结论。因此,应从以下三个层次进行思考。

1.操枪能力训练为基础

操枪能力训练涵盖的内容非常丰富,是武器使用教学训练的基础。只有夯实了基础,才能保障训练向继定方向发展。操枪能力训练部分的内容设置可以分为理论环节与实训环节。理论环节包括:武器使用法则、武器学理两个部分;实训环节包括:持枪战术动作、瞄准击发要领等。

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完善理论。对实战训练而言,理论是在实践中反复提炼所形成的具有科学依据的指导思想。理论知识的学习对于初学者而言是入门的钥匙,能让其更快地形成规范使用武器的意识形态。如武器使用法则训练,主要是通过训练让受训者树立依法执行警务的观念和安全使用武器的意识。警察在实战中使用武器如果脱离了法律法规的约束,则执法行为就变成了违法犯罪行为;同样,警察在配枪过程中如果不能按规范操作,就容易导致枪支走火、遗失等安全隐患的发生。所以,理论部分的学习是警察武器使用训练内容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改善警察用枪习惯和提高其使用防范意识的重要内容。

实训环节的内容设置,是让受训者通过实践操作训练并结合理论知识的应用,了解掌握武器使用的基本技巧。如持枪战术动作的训练是为了让受训者在不同环境,合理地利用战术技巧来规避地形、地物或运动中对武器使用带来的影响,使人与武器紧密结合,在实战中发挥其战斗力;又如基础瞄准、击发训练,实际上与实战应用的具体方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将其纳入内容体系,主要的因素还是让学员了解瞄准与击发之间的关系、稳定射击的关键环节等方面问题,以促进受训者对使用武器的方法有初步的认知。

2.实战应用射击为主体

将实战应用射击内容纳入警察武器使用训练的主体结构势在必行,是警察武器使用能力适应社会治安环境发展的有效应对举措。从教学内容到教学方法再到教学形式,必须从实战角度考虑,不仅要做到快速反应,还要做到技术合理。这是实战中克敌制胜的关键所在。在主体内容设置上可以考虑:快速出枪指向射击、选择性射击、利用掩体射击、战术性更换弹匣和故障排除射击、低光照环境下射击等。

“只有把训练当成实战、才把实战当成训练”,这句话的含义实际上就是指训练必须为实战服务,训练内容的设置要尽可能地接近实战,才能在面对实战冲突时从容不迫地进行处置。实战对抗中警察一旦需要考虑使用武器,现场的情况绝对是相当严峻的。在危险、紧张、复杂、恐惧的压力下,警察的生理及心理会产生一系列的变化,如心跳加快、神经肌肉紧张、感知觉下降,思维能力迟缓等,这将直接影响警察的实战能力。所以在训练内容的设置上需从实战对抗的具体情况出发,将实战环境、战术意识及武器使用技能相结合,促使受训者形成技战术自动化能力,提高在实战中使用武器的效能。将实战应用射击作为警察武器使用教学训练的主体内容结构,必将是现阶段乃至今后武器使用教学的主流趋势。

3.执法能力培养为导向

警察依法使用武器是为了保障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警察武器使用能力实质上也属于执法能力的范畴,在训练内容设置上不仅要以技战术的训练为重点,还要突出执法能力的培养。警察武器使用在实战中的执法能力主要体现在对现场情况的评估、使用武器的程序、技战术运用的合理性等方面。如警察使用武器前先要对执法现场综合情况进行评估:事件的性质是否是严重暴力犯罪;现场的环境是否具备开枪的条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方式对自身、对他人构成怎样的威胁,是否符合开枪条件等。警察武器使用执法能力的培养在训练中可以通过情景模拟训练、经典案例推演训练、彩弹战术对抗训练等内容的设置来提高和实现。警察执法能力的提升是开展教学训练的最终目标,在教学训练的内容结构中必须以此为导向,使技战术运用与实战思维理念契合,从而推进警察武器使用执法能力素质的发展。

四、结语

求真务实与开拓创新是每名教育工作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从事公安教育的工作者更应如此。在教学训练内容设置上必须从“战训一体化”的战略方针出发,更新教学内容,完善训练体系,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执法能效。为科学地制定警察武器使用的教学训练内容体系,教官必须具有超前的眼光,并能从实战应用的层面来思考,探析其发展趋势,合理地安排设置警察武器使用的教学训练内容。只有这样,才能使教育训练达到“面向实战、贴近实际、务求实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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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唐宁泽】

Thinking on the Content and Structure of Teaching and Training in the Use of Police Weapons

Luo Liang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Wuhan 430034,China)

Along with the social contradictions have been increasingly highlighted,the social security environment has become more and more serious,terrorist attacks,individualextreme violence crimes have takenplace frequently.The cases of police use weapons to stop illegal activities and crimes have increased gradually.In view of this situation,police training institutions at all levels have strengthened the training in the use of police weapons.But the effect of training is not remarkable.The trainees just have a preliminary understanding of how to use the weapons,in fixed position,and fixed distance,if the trainees can hit the fixed target that is the teaching objective.How to use weapons according to law,the procedures for on-site use of weapons,the safety rules of gun operation,the routine failure recovery of weapons,the tactical skills in actual combat,the psychological resistance training in confrontation and soon,almost not involved.The useof police weapons is a kind of professional skills,we should start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occupational needs in teaching and training,scientifically and rationally to set up the contents of teaching and training,and ultimately achieve this goal of"the integration of combat and training".

Police Education;Use of Weapons;Teaching and Training;Content and Structure

D631

A

1673―2391(2017)04―0123―06

2017-03-04

罗亮(1980—),男,湖北武汉人,湖北警官学院警体战训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运动训练。

湖北警官学院院级教研项目“公安院校警用武器使用教学训练模型设计”(JYKT201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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