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民歌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的价值意蕴析论
2017-02-25贺凌云
理论导刊 2017年2期
贺凌云
摘要:当前,国内民歌的艺术形式在发展中主要形成了民歌电视选秀与地方旅游剧目两种模式,这两种模式充分体现了文化工业时代商业价值的特征。要推进民歌艺术健康发展,必须在其商业价值的基础上全面发挥民歌在文化传播中的正能量,通过民歌艺术形式的再创新,体现出优秀传统音乐对我国文化“软实力”的提升作用。据此,要注重“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再平衡,抗衡过度商业化导致民歌文化媚俗化,运用民歌讲好中国故事,实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协调统一,这是当前促进民歌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
关键词:民歌艺术;文化产业;价值平衡;中国故事;价值意蕴
中图分类号:G12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7)02-0086-04
这种民歌艺术发展的样态通常被归之为“文化产业”,如果从理论层面看,它实际上是“文化工业”在当前中国主流语境中的别样表达,而这种以民歌为中心的“文化产业”实际上也符合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关于“艺术市场”“艺术生产”的阐释。马克思指出:“消费本身作为动力是靠对象作媒介的。消费对于对象所感到的需要,是对于对象的知觉所创造的。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能够欣赏美的大众,任何其他产品也都是这样。”[1]艺术作为精神消费产品,它的价值以消费者的审美趣味为标准,同时,它作为艺术产品又决定着消费者的审美水准,生产与消费相互依存,互为手段和目的。
以电视媒介为基础,以民歌选秀为媒介,形成了专门化的民歌文化产业的第一种类型,中央电视电台的“星光大道”最具代表性。……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