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实施的现状与成效
——以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实践为例
2017-02-25◎章明
中小学校长 2017年4期
◎ 章 明
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实施的现状与成效
——以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实践为例
◎ 章 明
2006 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2010 年 1 月 4 日,教育部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健全城乡教师交流机制,推动校长和教师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合理流动,鼓励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2010 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 2020 年)》中提出,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2012 年 9 月 5 日,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重申,要“实行县域内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2013 年 11 月 12 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点强调,要“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2014 年 4 月,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 》。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进一步实施和推进提供了政策保障,促进了教师资源在城乡间的公平配置。
可见,国家对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十分重视,实行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十分必要和重要,它是对区域教师资源的再次配置,是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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