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实施障碍及克服
2017-02-15陈丛笑
现代交际 2016年20期
关键词:解决对策
陈丛笑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7年以来,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护和改善环境发挥了一定作用。然而,距离本法的目的和宗旨依然还存在许多问题,如规定比较原则笼统、法律的修改工作跟不上需要、将所谓新兴产业模式为主构建法律内容,并没有将资源战略作为基础和核心。因此,有必要客观分析本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障碍及其形成原因,提出对策。
[关键词]循环经济法 实施障碍 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20-0024-02
“循环经济”一词,最先由美国经济学家波尔丁(K.E.Boulding)在《宇宙飞船经济观》中提出。他的观点是,地球像飞行中的宇宙飞船,这艘“飞船”以消耗自身有限的资源而生存,如若不合理开发资源,强度超过地球的承载能力,地球就会像飞船一样走向毁灭。因此,必须进入经济过程思考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以新的“循环式经济”代替旧的“单程式经济”。①中国于20世纪90年代最先引入循环的理论,2009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尝试用法制的形式发展循环经济。7年的运行之后,环境资源与中国经济间的平衡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实践中也暴露出各种问题亟待解决。
一、该法的应然功能与实然状态之对比
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中国的环境问题与经济发展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采取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必然之路,在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和发展下保护与恢复自然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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