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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司法化研究

2017-02-14高洁

法制博览 2017年1期

高洁

摘要:宪法司法化解释是国际发展趋势,我国正在进行国际化进程,宪法司法化解释也是大势所趋。文章以宪法司法化为写作对象,介绍了宪法司法化的含义、基本条件,指出了我国在进行宪法司法化中存在的一些障碍。

关键词:宪法;司法;解释

中图分类号:D9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2-0281-01

一、宪法司法化的含义

宪法司法化是指宪法作为法院审判依据,直接参与审判。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除了可以适用部门法规定外,还可以直接援引宪法条款规定,判决当事人应当承担宪法责任或者其他部门法责任。宪法司法化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宪法司法化所引用法条必须是宪法法条,引用目的只能是为了进行判案,而不是去否决其他部门法的规定。

第二,宪法司法化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权利。在部门法没有规定而宪法有原则性规定的时候,可以适用宪法原则性规定。由于宪法大部分规定是原则性问题,而部门法对于原则性问题规定甚少,在公民基本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部门法往往不能发挥保护公民的作用,只有宪法才能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三,法院可以对宪法进行解释。在我国宪法适用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对宪法进行了解释,例如齐玉苓案件。宪法司法化必然规定只有审判的法院才能够将宪法原意与实际案件紧密结合,恰到好处地使用宪法进行解释,更好的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同时还可以避免宪法被扩大化解释或者缩小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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