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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引渡制度的困境及应对策略

2017-02-14张昕

法制博览 2017年1期

张昕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1

摘要:引渡作为一项在不同时期从实体和程序上不断被赋予新内涵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制度,这是制度本身在应对新的国际形势时所作出的本能的应变,从根本上看则是打击国际犯罪与人权保护之间的抗衡。本文从中国引渡制度的现状入手,通过比较分析中国引渡实践与国际社会引渡的新形势,据此完善中国引渡制度的立法与实践。

关键词: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引渡条约;死刑制度;腐败犯罪

中图分类号:D99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2-0241-01

国际引渡合作中蕴含着国际关系、国家司法主权、国际人权等领域的博弈。对罪犯的刑事管辖权系属罪犯所在地国的主权控制内,这就引起了国际司法合作的必要性。然而由于各国的法律和司法体系之间存在着差异,并涉及国家之间的法制互认、利益考量等因素,因此协商起来并非易事。

一、中国引渡制度发展现状

时至今日,已有41个国家与中国签订了双边引渡条约。这个数字与中国自身的引渡发展历程是呈正相关的,但与欧美国家相比较而言,还是存在不小的差距。从与中国缔结双边引渡条约的国家来看,大多数为保留死刑的国家,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法国与西班牙就在与中国建立双边引渡条约的国家范围内。另外,死刑问题只是法制及人权因素中的一部分,引渡实践更像是国与国之间在政治地位、经济利益以及法制差异上进行的一场博弈。

二、中国引渡实践中的障碍

(一)政治因素在引渡实践中,行政审查相比司法审查的作用更加突出,从国际关系这个角度来看,国与国的亲疏程度以及意识形态的分歧都会影响行政审查的程度。自从欧盟统一逮捕令的实行,在成员国之间移交罪犯变得相当简便,[1]这必然导致欧盟成员国对其他国家在引渡合作中采取双重标准。并且对于“政治犯”的界定,主要取决于被请求国的意见,处于被动中的请求国根据强弱程度还有所区别,实力相当的国家可能是依据利益交换来实现引渡目的,实力较弱的一方可能需要妥协退让才能引渡成功。

(二)法制因素当前最突出的问题还是引渡条约的数量与目前中国的综合实力不成正比,引渡条约的缺失使得后续的引渡工作艰难且复杂,死刑问题则是引渡条约数量不乐观的主要原因。中国不但保留死刑制度,而且在死刑罪名和执行死刑的数量上都超过了其他保留死刑的国家。由于死刑问题常常与一个国家的人权建设密切相关,而人权建设水平又影响一个国家的国际形象,所以目前许多国家尽管保留死刑但承认死刑犯不引渡。[2]保留死刑制度的确成为中国与相关国家缔结双边引渡条约上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

(三)经济因素职务犯罪及其背后埋下的财产移交也是当前的热点问题。实践中,虽然“人的引渡”没能顺利进行,但并不影响“物的移交”,在我国集中体现在对于反腐败犯罪中赃款赃物的追回。[3]从现实上考究,引渡合作从启动到结束是有经济成本的。由于被请求国在引渡实践中也付出了人力物力,对于犯罪所得财产的处分,被请求国会要求相应的赔偿甚至于要求分割破案成果,因此,在实践中很难保证我国财产完整地追回。

三、中国引渡发展的展望

(一)推进引渡的替代措施在我国的双边引渡条约有限的基础上,另辟新径是十分必要的。引渡的替代措施是在双方没有引渡条约保驾护航的前提下使用,它活跃在条约前置主义局限之外,其符合国际司法协助的主旨以及引渡的基本原则。作为引渡的一种变通形式,需要明确的是,引渡的替代措施毕竟是缓冰之策,增强引渡合作才能治本。

(二)变通对待死刑问题我国《引渡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死刑犯不予引渡,但在拒绝引渡的几种情形中没有提及死刑犯不引渡的相关内容,间接表明为了引渡实践的开展而赋予的制度上的空间。不以死刑判处犯罪分子,避免其逍遥国外,即达到刑罚的必然性才是最现实的约束,而不是一味地追求刑罚的严酷性。当然对于死刑不引渡原则要灵活运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否则我国法律的权威会在一味地接受该原则中被弱化。

(三)灵活处理腐败犯罪我国在2015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就规定了重特大受贿者予以终身监禁,不得假释、减刑;对外则在G20峰会中加入反腐败行动计划国家的行列。而对于资产的追回,如果要实现对国家经济利益最大程度上的弥补,就要设身处地地正视被请求国的利益。对于腐败犯罪所得,双方自主磋商来签订一个《赃款分割协议》。[4]从表面上看,这有损于请求国追回资产的完整性,但如果只局限于眼前部分利益的缺损,将来可能将会面临资产更大的损失。

总体上看,法制因素是阻碍中国主动引渡困难的要因。根据国际形势的不断变化,引渡原则的不断更新,我国当前还是应该立足中国法治本土资源,在恰当的时机调整我国引渡立法与程序,以此加快与其他国家建立引渡条约的步伐,真正意义上的实现中国引渡制度发展。

[参考文献]

[1]黄风.国际引渡合作规则的新发展[J].比较法研究,2006(3):30.

[2]江河.国际法的基本范畴与中国的实践传统[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

[3]甄贞.遏制腐败犯罪的对策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

[4]黄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国内法规则概览[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