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国家医疗急救中患者权利保护的立法审视

2017-02-14王碧

法制博览 2017年1期

王碧

摘要:院前急救,是指医护人员对伤病员从事发地(一般是患者居住地)到医院之前进行现场抢救、监护、运送的过程,是医疗卫生事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急救实践中由于体制政策和相关立法的不完备,仍存在严重威胁患者的人身及财产权利的现象。在患者权利保护方面的立法存在患者民事权利界定模糊、患者隐私权受侵害、患者知情权未受保护等诸多问题关于患者精神赔偿、患者隐私权、知情权的立法还有很大的局限性,这些局限性对于急救当中患者的权利造成了很大的侵害。通过对欧洲国家院前急救立法实践以及立法理念进行分析,对于加强和完善关于我国急救中患者权利的相关政策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关键词:急救立法;患者权利;知情同意权;患者隐私权

中图分类号:D92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2-0081-03

一、我国国家医疗急救立法现状

(一)院前急救的概念及我国总体概况

作为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 System(英文简称EMSS,即应急医疗服务体系)是急诊医疗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院前急救主要由目击者/伤病者发出求救信号、急救中心处理呼救信号并安排急救车辆、现场诊治、以恰当方式向医院转送、交接至医院等几个环节构成。[1]我国的急救体系在国际上仍然处于中低水平。在患者权利保护方面的立法存在患者民事权利界定模糊、患者隐私权受侵害、患者知情权未受保护等诸多问题。

(二)我国急救立法中关于患者保护立法现状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