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大数据构建法律职业的新型关系
2017-01-23蒋勇
中国应用法学 2017年2期
关键词:法律
蒋 勇
不久前在中央政法委举办的第四次“百万政法干警学习讲座”上,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先生做了题为《科技创新在未来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的发言,提出“未来的政法系统,是离不开互联网、离不开大数据的”,并且生动地描画了大数据在未来社会治理中的应用场景。孟建柱书记在讲座结束后发表了重要讲话,明确指出:“以大数据为代表的科技革命,不仅已改变我们所做的事情,而且将改变我们自己,改变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方法。面对大数据,如果思想观念还停留在过去,就会落后于时代。”在这样的时代,充分认识大数据对法律行业的意义,积极利用大数据带来的新思维、新方法来推动行业的进步已经刻不容缓。
一、什么是大数据
所谓大数据,是一种规模大到在获取、存储、管理、分析等方面都大大超出了传统数据库软件工具能力范围的数据集合。大数据这个概念,是2012年以后才逐渐兴起的。但在此之前,大数据其实就已经广泛地存在于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超大规模的数据也并不鲜见。大数据之所以会受到如此大的关注,核心其实并不在于数据的量,而在于数据的产生方式。
此前,数据的产生往往依赖于主动的采集。我们需要不断地统计和录入,才能建立起一个大型的数据库。这样的数据库建成之后往往是封闭的,它的应用场景十分有限,数据的更新速度也十分缓慢。
大数据的产生是与互联网的发展紧密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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