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公共事务参与意愿与成因研究
——以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的数据为例
2016-12-21边慧敏陈家建
中国机构编制 2016年11期
● 边慧敏 陈家建 马 双
社区居民公共事务参与意愿与成因研究
——以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的数据为例
● 边慧敏 陈家建 马 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①。社会治理不同于传统的社会管理,更突出强调“鼓励和支持各方面的参与”,强调更多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而不是政府管控。社会治理强调制度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社会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②。改进社会治理是基层管理体制完善的核心,而促进居民参与基层公共事务则是改进社会治理的基础。只有居民参与到基层社区的公共事务中,才能形成共建共享的良性发展机制,激发社会活力,推进社会建设。
那么,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现状如何?学术界的相关研究多集中在对现状的分析,经验研究也只涉及部分个案,尚缺乏大规模的数据调研。社会公众和学术界对社区居民公共事务参与的重要意义有所认识,但数据调查和相关分析付之阙如,需要通过实证调查搜集详实资料来进行判断并分析其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2015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专门针对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意愿设计了问卷。考虑到年龄因素,样本采用16岁至80岁的受访人本人相关数据,有效回答参与意愿的样本量为13764人,是一次涉及居民参与意愿的大型调查,数据质量高,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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