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事审判改革路径之探析
2016-12-15曹思婕
法学论坛 2016年5期
曹思婕
(中国政法大学 民商经济法学院, 北京 100088)
我国家事审判改革路径之探析
曹思婕
(中国政法大学 民商经济法学院, 北京 100088)
加快我国家事审判的改革对于家事纠纷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鉴于家事案件的特殊性,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家事审判疑难,反复证明了一般的民事纠纷审判机制已不再适应当前中国的婚姻家庭纠纷的解决。家事审判改革不仅需要构建独立的家事审判机制,更应当重视家事审判理念的革新。我们应立足中国实际,从形成独立的家事审判机制,设立家事审判调解处和未成年人观察室,组建专业的家事法官团队及加快建成家事法院五个方面积极探索成功的我国家事审判改革路径。
家事审判程序;家事审判调解处;儿童最佳利益;家事法院
婚姻是人与人之间情感与生理的结合。家庭是私人相处的共同生活单位,它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由此产生的婚姻家庭关系不是一般的财产法律关系,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身份关系,而是一种于情感、道德、伦理、精神及法律效力于一体的社会关系。婚姻家庭关系是指在夫妻、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产生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婚姻家庭关系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其对个人的生存和发展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不仅是个体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土壤,而且是人类社会有序发展的召唤之一。《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522.8万件,其中,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案件161.9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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