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顶岗实习”是维护职业教育的尊严
2016-12-13刘采萍
内蒙古教育·职教版 2016年5期
刘采萍
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首次提出顶岗实习学生报酬底线,避免“廉价劳动力”现象发生,并明确禁止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近几年,职业教育最受诟病的问题之一,就是职校、技校打着“顶岗实习”“社会实践”“体验式教学”等旗号,把学生“输送”给企业充当廉价劳动力。更有甚者,强迫学生到酒吧、夜总会表演或陪酒,给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小的伤害。此次教育部等五部门下达管理规定,明令叫停这种现象,实属必要。
实践也好,实习也罢,作为职业教育的一部分,其内容都应当与学生的专业学习紧密连接,服务于提高学生专业素质与能力这一根本目标。但是,仅从企业利益出发,给学生安排不恰当甚至近乎剥削性的工作,不仅不能促进学生知识和能力的提高,反而让学生们在恶劣的工作环境和现实的工作压力面前,产生对未来职业的叛逆和排斥心理。这样的职业教育,将最终损害中国职业教育的声誉和可持续发展。
职业教育在我国发展的基础还比较薄弱,但职业教育对国民素质和国家进步的意义重大。职教是我国经济转型与社会进步的关键性因素之一,得到了从公众到政府的高度支持和期待。如果任由某些“野蛮势力”肆意妄为,放任当下职业教育中的不规范行为的滋生、蔓延,那么,整个职业教育体系的价值准则与法律底线都会受到冲击,甚至造成局部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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