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天门县的水利困境与地方水利秩序
2016-12-09王红
江汉论坛 2016年4期
王红
摘要:天门县地处汉江下游,地势低洼,易患洪涝渍灾害,常常陷入水利困境之中。明清至民国时期,天门县地跨汉江左右两岸,大面积属地及县城等精华地带皆地处汉江左岸的襄北平原,只有很小面积属地位于汉江右岸江汉之间的平原,而江汉之间平原与洞庭湖平原也分别位于长江荆江段的左右两岸。因此,天门县与襄北平原上下游和江汉之间平原上下游之间的各州县之间、与江汉之间平原的各州县之间、与洞庭湖平原的湖南省与湖北省各县之间,常发生水利利益冲突。为摆脱水利困境,对襄北平原、江汉之间平原的同岸上下游各州县、汉江左右两岸各州县之间、荆江左右岸各州县与湖北湖南两省之间、堤外洲滩和堤内平原之间。天门县分别采取了不同的防范措施,甚至不惜以邻为壑,或牺牲本县局部地区的水利利益,以求本县水利利益的最大化。
关键词:天门县;《襄堤成案》;水利困境;水利利益
中图分类号:K248/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6)04-0104-10
一、引言
《襄堤成案》、《大泽口成案》和《襄河水利案牍汇钞》,是专门记载湖北省天门县(亦名竟陵、景陵,今湖北天门市)与江汉平原其他相关州县市之间水事纠纷的地方性水利文献。其中,《大泽口成案》由胡子明辑,民国铅印本,具体编辑年代不详,但从该文献内容仅记载了民国元年、二年(1912-1913)的大泽口纠纷案推测,最早成书应该在民国二年或三年;《襄河水利案牍汇钞》,天门人沈肇年辑,天门县旅省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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