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集聚研究
2016-12-05葛进平
葛进平 王 颖
我国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集聚研究
葛进平 王 颖*
依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标准,全面梳理上海和深圳交易所2849家上市公司2015年年报中的主营业务,遴选出132家文化产业上市公司。在此基础上,分析这132家公司的空间集聚和行业集聚情况。研究发现,文化产业上市公司聚集在沿海经济发达区域,但行业集聚度低,特别是文化服务业,处于竞争阶段。集聚度低的主要原因是行业的进入壁垒高,产业的发展时间短,集聚区的社会贡献小。
文化产业;上市公司;集聚度;社会贡献
我国文化产业高速增长,但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低。2004至2014年,我国文化产业平均增值速度为19.32%。2014年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24017亿元,占全国GDP的3.77%;[1]2015年实现增加值25829亿元,占全国GDP的3.82%。[2]这同支柱产业5%的标准相比,有较大的差距。
衡量支柱产业的指标比较多,除了GDP*严格的指标是GNP,由于没有文化产业GNP的数据,只能使用GDP代替。外,还有外贸净出口,就业人员占全国就业人员总数的比重提高,较高的产业集中度,经济效益好等指标。[3]支柱产业的发展,必须以企业成长为基础。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集团,是发展支柱产业的关键。产业集聚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现象,被认为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4]随着信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远距离的工作和合作成为可能,但在文化产业领域,企业空间集聚有加强的趋势 。[5]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的发展实践表明,集群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特征,如洛杉矶影视娱乐产业集群、米兰时尚会展产业集群、东京动漫印刷产业集群、法兰克福会展出版产业集群等,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主要是文化产业集群之间的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