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国有施工企业基层项目书记如何履行两个责任的思考与研究
2016-11-29单宗锋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16年17期
关键词:新时期
单宗锋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6)09-000-02
摘 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施工企业党建工作,进入了新的常态。作为担负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以及同级纪委组织的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的基层项目支部书记,应加强学习、提“质”增“效”,并以党政会签为切入点和抓手,积极作为,做到正确而又充分地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关键词 新时期 国有施工企业 基层项目书记 两个责任 探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新形势下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使国有施工企业党建工作忽如一夜春风来,焕发了新的生机,进入了新的常态。在此大背景下,作为担负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以及同级纪委组织的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的基层项目支部书记(当前现有体制下,实行的是项目书记同时兼任项目纪检组长),明显感到一下子忙碌起来、紧张起来,责任大了,压力也大了。
随着“一案双查”、“两个责任”等责任追究机制的日臻完善,强大的责任问责压力,倒逼“两个责任”在基层项目部贯彻落实。作为一名基层支部书记,如何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和企业发展新常态,做到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蜕变与突破,正确而又充分发挥作用,尤其是监督作用,的确是一个亟待破解的难题。
对我们企业而言,把支部建在项目上,是“支部建在连上”在企业的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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