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2016-11-24傅明
商 2016年32期
关键词:土地资源
傅明
摘 要:虽然现行制度下宅基地使用权是严格限制流转的,但放开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是未来农村土地改革的趋势。笔者认为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是符合宪法和法律精神的,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制度创新的必然结果。放开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不会让农民失去社会保障,与土地资源流失也没有必然联系,反而产生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土地资源;农村住房;流转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内,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得转让、抵押,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及其房屋。这种严格的宅基地管理政策起源于计划经济时代,立法目标的是为了维护农村集体土地的性质,保障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住房保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农民的生活保障已经不仅仅依靠土地,住房保障也不只依赖于集体无偿分配的宅基地,宅基地及其住房所承载的生产要素功能已经远超过生存要素功能,放开农村宅基地流转是改革的趋势所在。但是社会上仍然有不少声音反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因此下文将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方面阐述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合理、合法。
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必要性
(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符合宪法和法律精神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财产权。《物权法》确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保障一切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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