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权视角下对于我国新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思考
2017-05-08韩庆峰李少惠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1期
关键词:公民权
韩庆峰++李少惠
摘 要:农村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当前我国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在保障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利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各级政府在完善需求表达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加强文化队伍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建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大力发展新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利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公民权;新农村建设;公共文化;表达机制;融资渠道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255(2017)01-0001-05
一、 前言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这是我们党对我国文化发展定位的科学把握,体现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高度文化自觉。公共文化建设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必将得到更多的改革与完善。这一切归根结底,都是为了使全体人民的基本文化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对于农村地区来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更是不能忽视公共文化的巨大作用。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进一步明确要“全面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文化惠民项目。在农村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整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项目,发挥基层文化公共设施整体效应”。从本质上来说,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就是要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利,满足他们日常生活中合理合法的基本文化需求,从而激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文化创造的活力,迎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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