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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新政与学考新贵

2016-11-11周剑清

教学与管理(中学版) 2016年10期

摘 要 《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颁布牵动了各方的视野,也让高考改革这一教育领域的核心环节再一次成为各阶层人们热议的共同话题。实现高考改革有两大途径:统考改革与学考改革。本文基于现实与历史的视角,阐述通过这两大途径来实现高考改革的现实合理性、两大实现途径的历史源流以及由此生发的担忧与思考。

关键词 高考改革 统考 学考

2014年9月4日,随着国家《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发布,长久以来为人们热烈讨论的高考改革终于尘埃落定。统考科目、方式的变革与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地位的凸显是此次高考改革的两大亮点:统考科目实行语文、数学、外语与学业水平考试的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科中任选其三)作为高考录取成绩,外语提供两次考试的机会,取高分的一次,这是此次高考改革与以往的高考政策不同之处;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科中任选其三)计入高考录取的总分,作为录取的依据,同一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这让往常在高中阶段的考试中成为“鸡肋”的学考一跃成为炙手可热的“香饽饽”,成为统考中的“新贵族”。

《实施意见》提出的改革内容,是我国自恢复高考以来最为全面和系统的一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统考与学考为手段实现高考改革,是基于中国教育的现实选择与对未来憧憬的综合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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