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2016-10-21王明辉
财会学习 2016年9期
关键词:财务核算
王明辉
摘要:为进一步促进企业创新、产业升级转型,国家完善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为企业提供了便捷高效的通道。同时也还要看到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财务核算方面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财务核算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是一项重要税收政策,国家为了更好地鼓励企业发展并开展企业研发活动,加大企业研发投入,提升企业创新转型而出台实施的税收政策。
一、研究开发费用现行文件出台背景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根据其规定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加计扣除。同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了解释。具体解释为:“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税务总局2008年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具体明确了有关优惠政策内容和管理规定。
2013年,《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下发,文件扩大了范围,把研发人员“五险一金”、研发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费等纳入加计扣除范围。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实施这些年以来,对企业发展、科技创新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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