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互联网+信用”监管新模式不断完善商事
2016-10-08济宁市编办市工商局
机构与行政 2016年8期
关键词:互联网
济宁市编办 市工商局
近年来,在商事制度改革中,济宁市坚持以机构编制只减不增为前提,以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不断创新思维,大胆探索,逐步构建了以信息公示、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切实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有力推动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以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公示为核心,狠抓三个到位,筑牢信用监管基础
(一)狠抓思想认识到位,夯实年报工作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打造领先营商环境、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在《济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将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列为四项重点任务之一,并将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公示作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推动。市政府印发了《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公示的意见》,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25个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济宁市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主导、工商牵头、各职能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为落实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狠抓宣传发动到位,做到年报信息应报尽报。先后4次召开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会,邮寄发放《致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封信》30.4万份,建立了企业信息公示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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