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与社会救助:如何衔接?
2016-08-31策划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社会救助分会本刊编辑部统筹林闽钢执行何立军
中国民政 2016年5期
策划/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社会救助分会 本刊编辑部统筹/林闽钢 执行/丁 朋 何立军
精准扶贫与社会救助:如何衔接?
策划/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社会救助分会 本刊编辑部统筹/林闽钢 执行/丁 朋 何立军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必然要求。经过中国政府、社会各界、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以及国际社会积极帮助,中国6亿多人口摆脱贫困;2015年,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在中国基本实现。中国是全球最早实现千年发展目标中减贫目标的发展中国家,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就是要实现人民幸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积极拓展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不断开创扶贫开发事业新局面。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就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作出了一系列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脱贫攻坚的动员令;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要求层层签下责任书、立下军令状……至此,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全面铺开、协同推进,一场与时间赛跑、考验治贫智慧的脱贫攻坚战挺向纵深。
脱贫攻坚需要凝聚力量、发出合力、精准发力。在基本民生保障和相关社会治理中承担重要职责的民政部门,需要定好位、履好职,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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