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金额测算研究
2016-08-29张忠明
中国食物与营养 2016年7期
钟 鑫,张忠明
(1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 100081; 2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 100125)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金额测算研究
钟鑫1,张忠明2
(1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100081;2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100125)
基于粮食生产的机会成本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进行测算,补偿金额是补偿面积和单位面积补偿标准的乘积。补偿面积是实际粮食播种面积和必要播种面积的差额,单位面积补偿标准是土地平均收益和粮食生产收益的差额。结果表明:13个粮食主产区的补偿面积、标准和金额均呈不断上涨的趋势。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测算
粮食主产区是指自然条件适合种植玉米、小麦、水稻等粮食作物,同时又具有粮食生产区域比较优势的地区。一般来讲,主要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湖北、湖南、江西和四川等13个省份。粮食主产区粮食产量大、调出量大、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贡献率大,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点区域。然而,由于粮食生产比较效益较低,同时粮食主产区粮食种植规模大,二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导致许多粮食主产县出现了“产粮大县、工业弱县、财政穷县”的情况。可以说,粮食生产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区域之间发展的不平衡。
尽管国家出台了产粮大县财政奖励等一系列措施支持主产区发展,但主产区发展缓慢的问题依然存在[2,3]。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背景下,如何对粮食生产的外部性进行测算,并依此对粮食主产区进行利益补偿,促进主产区发展,就具有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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